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超級大古惑(下)

今次「寮仔部部長」對外放風,話發展商走唔甩責任,一洗以往閃縮格調,而且口風平靜得嚟訊息清楚,突然之間喺庶民口中得返唔少分數。過往「寮仔部」管理小城嘅大小工程,一直都被人垢弊黑箱作業私相授受,而且亦都同時與各發展商關係密切。如果唔係呢種特殊關係,當年又點會爆出「走資司長」呢單震驚全球嘅貪腐事件呢!所以多年來小城呢種「官商」嘅文化,喺「寮仔部」直情係恆常發生,咁耐以嚟都得唔到庶民們嘅信任就係咁解。今次阿「部長」突然調轉槍頭,直指發展商有責任要負,係一次好難得嘅洗底翻身機會,可以挽回公眾嘅部分信心。事實上呢次危樓事件發生之後無耐,官方嘅臨時報告就經已指出,石屎密度嚴重不足,以致令主力柱出現爆裂情況。而臨時報告係官府專登過隔籬埠,情商對方最高學府嘅技術部門作出檢測之後得出之結果。所以就算詳細嘅報告將來發表,呢類咁表面嘅成因點都唔能夠改變。所以基本上,「部長」亦只不過係重覆學者專家所講過嘅嘢,承建商就算唔同意唔高興,其實亦都動唔到「部長」啲乜嘢。亦即係話今次「部長」其實根本乜都無做過,最多只係負責將個報告對外公開咁解。指示要交報告對外公開嘅,係知縣發指示要求咁做。而統領調查報告進行嘅,係佢老頂做統籌。「部長」充其量只不過係執行上級命令,但係咁樣俾咗個位佢「靚抽」一次。

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有嘢揸手(上)

「寮仔部部長」早輪被媒體追問幾時有「報告」睇,無得答之下唯有話好努力做緊,到咗埋尾階段。不過轉頭就被人插佢拖咗一倍時間有多,都仲未交得出份「報告」,質疑佢受到發展商壓力,唔敢貿貿然咁公開份「報告」。卒之早兩日再度被追問之下,答案雖然仍然係未做起要謹慎,但係對白中忽然爆出一句「石屎強度問題,發展商唔可以話唔關佢事」。嘩!突然間咁峰迴路轉,開晒口話發展商難逃責任,苦主們似乎有機會見到一片曙光,至少報告內或多或少都應該有啲作用,唔係以前咁成日話係天災意外,搞到等一輪都係得疊廢紙。不過阿「部長」今次清兵上身勇字掛心口,即時招惹發展商大反撲。發言翌日即時刊登跨版廣告,直指「部長」發表報告內容片面,言論不負責任對其聲譽造成損害。不過今次「部長」似乎係有備而來,面對傳媒追問,對答頭頭是道,甚至有傳媒問佢怕唔怕被人告,佢直頭答「大家都係基於一個學術理論,而且都係同一個理論」。「部長」咁答,即係表示喺專業界別內大家都係用同一個基準,係對係錯其實無得走雞。有記者問佢有無被人屈嘅感覺,今次答得仲妙「把口喺人哋度,我阻止唔到佢哋講啲乜!」。按照推算,今次「寮仔部」嘅報告應該掌握咗唔少證據,係對發展商不利,所以「部長」先至會咁高調去評論事件,一改以往閃閃縮縮嘅態度。況且今次仲唔止佢本人一個,甚至連頂頭老大都出面撐佢,話個報告只會基於學術觀點作出總結,唔會受外來壓力所影響。難怪今次「部長」可以清晰咁講,份報告最快可以喺月底公布,明顯係佢已經「有嘢才查手」。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小城嘅發展商(下)

官府遲遲唔出善豐危樓報告,除咗擔心會引發訴訟(呢個差唔多係必然發生嘅事),最大問題係負責嘅發展商,喺事發之後一直唔認數。仲要擘大眼講大話,明明大廈大門外大大塊雲石寫到清清楚楚,夠膽話幢大廈唔係佢哋負責起咁都講得出。再加上發展商嘅老闆,到今日經已貴為「大代表」,同京城有密切聯繫,小城呢位地方官,唔多唔少要避忌吓,喺未諗到有乜方法解決問題時,都唔敢茂茂然公開呢份官方報告。近年唔少小城嘅發展商,都紛紛參與國內嘅紅色事業,大部分都唔係「大袋」就係「正脅」,當中亦包括「桃花崗事件」中嘅發展商。呢位發展商雖然唔係一手引發事件嘅主要人物,講深入啲可能佢都係「受害者」之一。喺事件爆出之初,呢位發展商亦曾經現身公仔箱,同受影響商戶當面商討解決辦法同研究成因,而且仲當住鏡頭前應承等待檢察當局得出最後結論,先至處理塊地嘅問題。不過早兩日呢位發展商就向攤販發出咗律師信,向攤販追討過百萬嘅賠償。其理據就係因為官府到現在就事件進展緩慢,發信追討除咗有助推動官府快啲處理事件,而且亦避免將來檢察若證實發展商合理,可避免日後再花時間重新提出追討。況且需要保障自身利益,所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追討,以助事件加快處理。再者發展商更加大大聲聲話,追討嘅一百萬其實唔算係乜嘢,主要係為咗加快事件嘅處理先至會同步進行追討。但係失驚無神發封律師信俾班商販,除咗係出爾反爾涉嫌以大蝦細,採取法律手段恐嚇商販迫令搬出,亦可以收取一石二鳥之效,呢啲就係小城嘅發展商。

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早有結論(上)

危樓報告過咗半年都未見影,與當初官方承諾嘅三個月作最終報告,距離足足過咗一倍時間,到依家都未有聲氣。傳媒記者當然唔會放過追問負責官員,到底份調查報告進展成點。負責嘅官員面對鏡頭支吾以對,口窒窒咁話份報告仲有好多專家跟緊,又話好有機會要上法庭,所以要非常謹慎咁處理份報告。我哋唔知呢位官員點解咁緊張,做任何事情小心謹慎啲當然係好啦。但係作為官方正式報告,就無乜理由要驚呢樣驚嗰樣。首先,官府作為小城管理人,就有責任作出中肯有力嘅判斷。而且作為官府最大嘅責任係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嘅安全,根本就唔應該因為怕咗有官司,就遲遲都唔公布事件嘅官方報告。其實份報告根本就好簡單,負責調查嘅專家學者,只需用正當物理邏輯,將事件發生嘅成因同始末寫成報。交俾負責嘅官員就經已完成任務。但作為官方對事件嘅調查報告,官府除咗要判斷事件對錯之外,仲要負起政治責任。因為事件發生後,最大損失就係居住於上址嘅庶民。面對財產損失固然係最大嘅問題之一,更重要嘅係同時失去咗棲身之所,部分原本正係每月供款中嘅住戶,無得住之餘更要另覓暫居地,再多一重負擔。官員口口聲聲話幢大廈無即時危險,居民可以放心住。但係講就梗係天下無敵啦,官員有本事就喺度住番三幾個月,體驗吓住喺上址嘅心理壓力,包保佢塊面更加瘦同無生產力。所以官府可以預期當報告一出,受影響住戶一定會根據報告作出民事控訴追討賠償,因為事實好明顯,一幢正常起出嚟嘅樓,邊會無端端爆主力柱,根本唔使官府出報告,庶民普遍都有咗結論。

2013年4月9日星期二

如果有得揀(下)

礙於通關時間之長短,需要兩地合作磋商先至會成立,並非小城一己之力就可以話延長縮短。所以就算你官府點樣爭取,內地只要唔高興你點努力都無符。雖然話京城叫兩地融合,通關便利「打造一小時生活圈」。只係城際鐵路經已通車,延長通關時間未必對鄰近嘅珠海有更大利益。相反關口要增加人手應付需求,但係就會益咗更內陸嘅省城、甚或前往京城嘅人士。事關就算交通如何便利,點都需要時間。延長關口開放,對於庶民嚟講只會方便佢哋更加「深入內地」,以致有足夠時間返屋企,反而留喺珠海嘅機會仲低。而內地旅客,可以揀到小城旅遊時,唔使租住物不所值嘅小城星級酒店,有更多時間等佢哋玩夠之後返回珠海,進住更抵更便宜嘅酒店,第二日則可以唔使「享用」可能不太安全嘅「酒店早餐」,只要提早些少過返嚟小城呢邊食,點都叫做安心些少。再者內地唔少旅行團都係先遊鄰埠,然後再到小城觀光,而且唔少人更加唔係第一次到訪小城,業界想增加佢哋逗留嘅時間可謂出盡法寶。但係今次只要稍加一兩個鐘開放通關,內地旅客必然會選擇珠海嘅收費合理而價錢公道之酒店投宿,根本就無需要喺小城用「海鮮價」嚟「貼錢買難受」。
 不過據報「金光區」喺未來幾年,仲有萬四間客房陸續落成,屆時客房競爭定會更加激烈,而出名又口碑好嘅五星酒店,大時大節必定繼續爆滿,反而係兩三星嘅酒店仔即將面對劇烈競爭,到時就算下調房價,呢類低星酒店嘅服務猶如民宿旅館,有得揀梗係情願進近關口附近嘅酒店,至少都有個溫暖浴池幫你消除疲勞。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實際情況(上)

春祭期間官府突然同內地「傾掂數」,將關口開放時間延長兩粒鐘,早晚各加開一粒鐘,意謂方便庶民祭祖之餘,又叫做試行運作好等大家適應。但係過多幾日就會回復舊時一樣,實情邊個部門出乜野報告黎評估呢?

實情今次加開兩粒鐘,根本就唔會有太多實效,就算有做個報告,基本上唔會有乜分別。春節期間「爆關事件」純粹係乜人都諗住走黎小城,試下發新年財攞頭彩,根本甚少有本地庶民受到影響(上去食晚飯番唔切黎小城既唔計)。再者部分移居內地既本地庶民,早就習慣左現今既通關時間,早開遲收一個鐘,可謂完全唔覺有乜分別。最多係商業人要深入內陸,但係又希望趕番黎見家人,先至會有多少幫助。問題係只係前後兩粒鐘,深入左內陸既商家根本就唔夠時間番出黎。再者商家們遊起內陸咁耐,早有兩手準備,必定唔會令自己出現淪落街頭既情況。所以呢次所謂延長開放時間,成效肯定令人質疑。其實呢種前後各一粒鐘頂多只會救倒一班「喜愛夜蒲」一族,可以玩盡些少唔駛趕得咁辛苦。至於前往祭祖既庶民,試問有幾多位真係會同先人談心,傾到唔捨得走以至要趕衝關咁誇張呢?而且今次試行只針對旅客,反而最重要既物流業爭取左廿四小時通關咁耐,到而家乜野聲氣都冇,好難理解內地同小城官府傾左咁耐,究竟清唔清楚小城既通關需求係邊一方面呢?若果只增加旅客通關時間,只會方便又客帶更多奶粉北上,令兩地關稅損失更大。相反分秒必爭既物流業,早多一兩個鐘,分分鐘影響司機們每日可以走多一轉,令市況更旺。相關負責人其實有冇清楚理解實際情況呢?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淪為陪襯(下)

「工會派」雖然不斷為其他行業員工爭取權益,但係一直欠缺全城最大行業「公務員」呢個板塊。「工會派」同公務員嘅對立有其歷史原因,而且「工會派」早就被「統戰」,思維角度仲係保持住幾廿年前西洋人官府同庶民兩個概念,認為階級有別要互相鬥死為止,根本就不屑與「公務員」為鄰。但係依家政權回歸,官府又係自己人做返,「工會派」其實可以擴大發展,爭取公務員成為其中一份子。可惜嘅係今時今日「工會派」早已慣於安逸,加上除咗「工會派」被「統戰」之外,全城大部分商界都變成「愛國商人」一同被「統戰」,喺閉門一家親嘅狀態底下,「工會派」一直只因應「勞動關係法」,向官府爭取勞工階層嘅最大空間,完全無視依家大部分公務員都係本地庶民一份子。再者「工會派」不得不同意舉手贊成,其實都係完全因為議案係涉及全體打工仔嘅權利,若果唔係佢哋都可能反對埋一份。今時今日嘅「工會派」喺議事堂內係第一大黨派,而黨代表更貴為「垃圾會」主席,「工會派」若果真係為咗工人權益幫手「硬推」,其實成數應該不小。不過近年「工會派」同商界其實「大和解」咗好耐,「工會派」不時收到商業贊助表現「河蟹社會」,以至「工會法」下所屬代議士只能「夾硬贊成」而不能「硬推」,再加上若果真係通過到,到時功勞只會歸土生代議士,作為「工人代表」嘅「工會派」不單面目無光,而且偷雞唔到更加損害「統戰」下同商界嘅「河蟹」關係,所以面對呢個法案「工會派」只能就住就住,失去先機及主導權,淪為陪襯一份子。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無主動爭取(上)

早幾日有土生代議士,繼續每屆會期都要嘗試一次,向垃圾會提出「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由零五年至今呢位土生代議士,經歷八年四次提出該法案,而且每次都由佢獨立提出,可惜都係失敗收場。呢個簡稱「工會法」嘅法案,主要係希望能夠明確賦予工會的法律地位。大家都好奇怪,點解呢位土生代議士由有公職人員唔做走去做代議士不特止,仲要搶人飯碗唔怕得罪「工會派」,次次都由佢一個獨立提出「工會法」,明知不可為都要玩「硬撐」。事關呢位代議士多年從事公職,一直參與前線低中層公務員工運工作,加上本身土生身分熟悉西洋話,對官府運作模式可謂瞭如指掌。本來以佢咁嘅背景要上到高官位置一啲都唔難,只要泊碼頭埋堆就搞掂。不過佢選擇咗為前線公務員發聲呢條路,要上位自然無佢份。呢四次都由佢提出「工會法」,表面上好似同「工會派」爭飯食,實則佢都係代表低中層工務員,爭取公務員工會嘅合法地位。大家可能覺得公務員都要搞工會?喺小城打「官府工」表面上好似鐵飯碗,好似無老闆咁。實則內部門戶派閥甚多,唔玩擦鞋埋堆無得升不特止,隨時調你「守水塘」。五六十等退休嘅就話算數啫,三十未夠就要守一世水塘就梗係條氣唔順啦!喺呢個時候若果公務員有「工會」協助,就可以解決上司無理要求及制度不公平等問題,情況等同老闆無理解僱打工仔一樣,所以出發點並無同「工會派」爭飯食。反而係「工會派」次次都唔會自己提出要人哋提出,淨係識得舉手贊成,完全無主動爭取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