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

驚天十小時(下)

鄰埠今次慘劇中,表現最為出色嘅,莫過於殉職領隊及旅行社。由事發不久就偷偷致電回公司一刻,到熒幕上播出被槍殺為止,該名殉職領隊第一時間將情況通知鄰埠總公司,令到大家都知道該團被挾持,令總公司能夠於事發初段向鄰埠官府求助,雖然最後被兇徒鎖於車頭位置被槍殺,但亦間接令生還者有一個逃出生天嘅機會,自然令人更覺英勇。反而當地司機獨自趁亂逃亡。而出事旅行團之旅行社總社,於收到求救訊息後亦即時通報官方求助,致使事件早於初段期間被公眾得悉,令媒界部署廣播、外界能一直關注事態發展。期間旅行社不時作出新聞發佈會,向大家通報所掌握的一切消息,亦為傳媒解答問題。鏡頭所見該社負責人由早上至深夜一直留守公司,適時為傳媒報道最新情況及資料,面對不同語言之記者發問,亦能以思考清晰用詞穩健作答,比起一眾高官面對鏡頭之表現有過之而無不及。當證實有團友遇害時,更聯同合作伙伴之保險公司一同見記者,為遇害者之家屬爭取到更佳之特例賠償,儘管有可能被指博宣傳,但係呢種行動都總算對遇害者嘅一份心意,而其危機處理亦十分值得讚揚,每每有水平不足的記者發問無聊問題,該負責人亦能大方得體地回覆對方要向官府求證而並非該社。當證實該社領隊殉職後亦即時於公司網站內,設立留言板供大眾對殉職之領隊作弔唁。以上種種都表現了該公司對事件、同事及社會關心下之應有態度,亦為其他公司及旅行社樹立榜樣,定立何謂企業責任,以及負責任之企業可做的範圍有多大。

驚天十小時(上)

鄰埠旅行團開心遊颱風國,最後一日行程撞正前警官申冤,被脅持於旅遊巴上十句鐘後,以人質八死七傷慘劇結束。最終鄰埠知縣以嚴聲厲色譴責兇徒冷血殺人、要颱風國交代事件一切真相作結。雖然輿論一致批評颱風國「笨察」之所謂「營救行動」錯漏百出,令一眾睇開花旗警匪片之兩埠觀眾睇到媽媽聲。
 但係大家細心睇吓颱風國歷史,不難發現今次慘劇並非單由「笨察」之低能所引致。試想吓今日颱風國差人嘅情況,就好似六七十年代小城嘅環境一樣,由一班學歷水平較低、貧窮家庭出身嘅人士組成,加入當差無非係貪其官職收入相對穩定。可惜嘅係自從巨貪總統落台前,颱風國經已建立咗一套牢不可破嘅貪腐制度,當中可能好似過往小城嘅情況一樣,大家要俾錢喺內部買通熟人,至有機會當差,而費用分分鐘可以買部車,可以理解兇徒呢位前十佳差人點解要咁極端去爭取復職。到新政府上台時又同花旗國鬧翻,令花旗國軍事基地要撤出颱風國,原本由花旗國訓練開之軍官差人,陸續改由本地土炮執教,結果未學成師就要幫手做「培訓」,想要提升作戰能力亦無乜可能。再者長年累月嘅貪腐,亦令該國經濟一沉不起,只能夠輸出傭工作為國家經濟支柱,經濟不景助長國內貪腐風氣更盛,呢種惡性循環更令原本有志伸張正義之好差人不斷沉淪,結果自然導致國內治安不靖。加上國家都唔夠錢出糧俾差人而且經常被拖欠薪金,唔好講話改善裝備,根本就連基本裝備都不足,難怪會俾記者影到有差人竟然空手扮槍,所以唔使旨意佢哋有能力救出所有人質。

「公天」又玩嘢(下)

今次公天玩嘢,最大原因就係因為小城呢個使公帑嘅私人電視台,竟然投咗有線最殺食武器之一嘅英超返嚟,變相令佢哋嘅吸引力大減。但係呢個公帑私人台同有線都係一樣,年年都蝕緊錢,只不過佢有公帑用而有線要自己現兜兜。咁樣喺權衡輕重同對未來嘅影響底下,呢間公天公司唯有繼續停播免費訊號。事實上小城基本上無人免費睇緊電視,呢個話題已經唔止一次喺呢度講,但係官府對於呢個前朝留下嚟嘅問題一直選擇等佢自然死亡,完全袖手旁觀,只不過係間中出現玩嘢事件,至會出嚟講兩句嘢,跟住同公天公司開吓會,跟住發個聲明就算數,結果係一切無變。今次呢家公司能夠咁做,亦唯一只有佢有能力咁做。睇嚟其他公天公司,頭一日真係唔敢播,就成個台都取消咗你嘅,而呢間公司係有能力喺直播訊號出街嘅時候暫停提供訊號,俾個佢自己製作嘅畫面你睇。佢係話緊俾大家聽佢唔單止係一間公天公司,仲係一間電視台。今天佢哋堅持唔播直播訊號,就係不滿官府一直唔肯正面面對佢哋嘅地位同合法性,又唔肯出錢買返個牌番嚟(呢樣梗係唔得啦),所以堅持玩嘢到底,事關佢地大把錢,蝕亦都蝕咗咁多年,都唔差在呢少少。結果就出現咗屋企有波睇酒吧無波睇呢個小城與別不同之景象。單嘢咁樣落去對小城庶民、官府同公天公司都無好處,事關電視科技日新月異,對於現代人生活經已去到不可或缺嘅地步,若果官府唔再處理「過街入屋之公共網絡」呢個法律定義,到第二時人人用個電視機打電話官府又點樣解決呢?

「公天」又玩嘢(上)

小城唯一嘅免費電視台,今季搵到條大水喉,大大隻字話俾人聽佢哋有版權轉播最受歡迎之英超賽事,諗住可以益吓小城波迷唔使佢哋咁辛苦要睇泰文台,或都係普通話台。點知好衰唔衰無睇清楚條合約條款,又唔通知所有「訊號」供應商,結果小城波迷興高采烈等睇大戰嘅時候,屋企部電視突然間變咗塊鏡灰晒,跟住見到幾隻字走出嚟話俾大家聽,為免觸犯版權,會等直播賽事完結之後,先至會為大家恢復訊號,全幢大廈即時罵聲四起。事關朝早睇報紙話到明,有間北京公司就簽咗大中華區嘅英超轉播權,而今年賽事小城就批咗俾小城唯一嘅免費電視台,既然係咁點解仲有版權問題?我哋唔係一路都睇緊免費電視嘅咩?無錯,大家真係唔係睇緊免費電視,若果你屋企偷搭隔離屋條線就另計,否則閣下一係好有面住到喺發射塔附近,或者天台騎樓等有魚骨甚或大鑊一隻,否則你每年或每月都要繳付費用予公天公司。結果到咗第二日,有幾家公天公司宣佈獲得授權,復播賽事。但係唯獨一家號稱全城最大最具規模之公天公司,仍然為免觸犯版權條例,堅持不作直播賽事,令該號屬下之服務對象仍然唔能夠睇波。有人會問點解呢家公司咁傻人哋俾埋授權佢,佢都唔肯播,肯定會有客唔高興取消佢哋服務,轉投其他公司。但係大家冷靜啲諗吓,呢家公司標榜佢哋係唯一合法授權嘅有線訊號提供者,佢轄下嘅有線電視個個月收緊人哋百幾二百蚊,今次投唔到呢個轉播權,如果咁都繼續提供免費電視訊號俾佢地嘅客戶,下個月想上門收錢都幾難。

舊墳事件(下)

執笠法務上星期終於主動提出,收起「公職法援」草案中第四條內,公職人員因「名譽」受損而提起訴訟,而執笠法務於記會前依然強調,法案本身只容許公職人員因職務關係才可提訟,而私人關係等不受保障。但係就算係咁樣,都唔能消除庶民對法案之疑慮,若果法案通過咗,官府到時候可以隨時因應喜惡,唔理訴訟成功與否總之要告人,令到被告增加壓力及成本,事關官府大把成本,同時錢都唔係自己搵返嚟嘅,根本就無壓力,從而製造官府壓力,令一般庶民唔敢隨便得罪官府人員。但係執笠法務主動提出修法之後,隨即被爆疑似以權謀私,回歸後無耐有人一次過批出十個舊西洋墳永久墓地,其中一名受益者就係幫執笠法務手多年嘅高級顧問,當執笠法務被記者追問期間,掉低一句唔知道,又解釋當時係其轄下部門可以自我批核就可以,唔需要由佢批,又相信唔涉及俾面關係,但係問題係阿管家婆做嘅所有嘢都係令大眾有唔少疑慮。而兩日後事件越鬧越大,加上老廉經已表咗態會插手事件,即係話佢哋會調查事件,管家婆即刻漏夜向傳媒發聲明,指其父於回歸前去世,而其母亦於回歸前申請舊西洋墳之墓地,所以並唔喺呢十幅墓地嘅其中一幅咁話。庶民一直都唔知而傳媒亦未有報道,原來佢令壽堂真係葬喺舊西洋墳,咁樣想唔令人懷疑都幾難。
 因為舊墳早於回歸後兩三年,就立咗例要由知縣批准至可以擁有永久權,依家單嘢就係喺回歸後同立例之前發生,正一趁無王管嘅時候有人混水摸魚。所以老廉先有咁大反應,好快咁表態話要介入調查,睇吓係唔係有人以權謀私。

舊墳事件(上)

執笠法務上星期終於主動提出,收起「公職法援」草案中第四條內,公職人員因「名譽」受損而提起訴訟,而執笠法務於記會前依然強調,法案本身只容許公職人員因職務關係才可提訟,而私人關係等不受保障。但係就算係咁樣,都唔能消除庶民對法案之疑慮,若果法案通過咗,官府到時候可以隨時因應喜惡,唔理訴訟成功與否總之要告人,令到被告增加壓力及成本,事關官府大把成本,同時錢都唔係自己搵返嚟嘅,根本就無壓力,從而製造官府壓力,令一般庶民唔敢隨便得罪官府人員。但係執笠法務主動提出修法之後,隨即被爆疑似以權謀私,回歸後無耐有人一次過批出十個舊西洋墳永久墓地,其中一名受益者就係幫執笠法務手多年嘅高級顧問,當執笠法務被記者追問期間,掉低一句唔知道,又解釋當時係其轄下部門可以自我批核就可以,唔需要由佢批,又相信唔涉及俾面關係,但係問題係阿管家婆做嘅所有嘢都係令大眾有唔少疑慮。而兩日後事件越鬧越大,加上老廉經已表咗態會插手事件,即係話佢哋會調查事件,管家婆即刻漏夜向傳媒發聲明,指其父於回歸前去世,而其母亦於回歸前申請舊西洋墳之墓地,所以並唔喺呢十幅墓地嘅其中一幅咁話。庶民一直都唔知而傳媒亦未有報道,原來佢令壽堂真係葬喺舊西洋墳,咁樣想唔令人懷疑都幾難。
 因為舊墳早於回歸後兩三年,就立咗例要由知縣批准至可以擁有永久權,依家單嘢就係喺回歸後同立例之前發生,正一趁無王管嘅時候有人混水摸魚。所以老廉先有咁大反應,好快咁表態話要介入調查,睇吓係唔係有人以權謀私。

執笠法務(下)

今次官府無端端推出一個咁嘅法案,唔少人都莫名其妙。首先官府提出嘅理據並唔充足,因為小城嘅公務人員有唔少官府嘅資助,無端端再開多一條水喉比公務員於理不合。另外喺小城嘅法律體系裡面,都有法律援助嘅支援,任何人都有資格作出申請,只係要法官判斷合理與否,所以根本官府就無需要另闢渠道協助官員。另外經已卸任之代議士主席亦力指,官府推出之法案有違基本法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而且法案亦將會破壞小城一直以嚟行政、立法同司法三個範疇嘅平均,因為由庶民選出之代議士,不時會就官府政策、官員行為以及執法機關的種種行為發表意見,甚至作出批評。呢啲都係小城法律賦予代議士必要之權利及功能,若果被指摘之官員可以隨時作出訴訟,相信唔少代議士都要立刻請辭,至可以保住自己唔會被人告到褲甩。記者會當日管家婆被記者問到,若果當日走資司長未被揭發時有咗呢條法例,記者報道咗會唔會被走資司長告到暈?管家婆只係回返句佢唔會答呢啲假設性嘅問題,咁即係第日有多個走資官員嘅話,佢係唔保證會唔會唔告到你褲甩。好難明管家婆而家日日都被人追佢法律改革做得太慢、條文翻譯又做得唔好,喺咁嘅情況下有正經嘢唔做,走去搞埋咁多不知所謂嘅草案,浪費公帑之餘又擾民,更重要嘅係令人覺得官府只想減少麻煩所以整條法案出嚟叫大家收口,係最令人唔能夠接受,但係偏偏今日垃圾會嘅構成都係行政主導,連國內都無呢類咁嘅惡法,呢個執笠法務唔該學習下乜嘢叫政治正確,唔好又將新知縣艱辛建立嘅形象毀於一旦。

執笠法務(上)

官府近日積極籌備推出新法例,就係準備推出容許公帑資助公務員,向個人或團體提出訴訟。各大媒體一致指責條例漏洞極大,好大機會被官員濫用,從而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講真,大部分學者同媒體新聞工作者,都傾向相信官府今次唔係真係有心打壓言論自由,但係由於官府推出嘅法例極不合理,往後勢必出現唔少爭議,所以媒體及學者至群起反對,事關條法案分分鐘仲衰過廿三條,因為若果法例通過咗官員隨時郁下就可以告你,又唔使用自己錢,告唔入都唔肉痛。相反若果被告人就要自己拎錢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到時唔夠錢打官司最多都只能申請法援,都係要等法官判你夠唔夠資格。喺呢種咁嘅環境前提底下,相信無乜人敢寫官府嘅政策,或者係對官員或官府嘅問題發表意見。況且阿法務官當住咁多記者面前講過,全城人都知公僕嘅條件真係比一般打私人公司工嘅庶民條件優厚,既然管家婆講得咁清楚,即刻俾人問咁點解官府仲要用公帑去支持公職人員打官司?從庶民角度睇,官府人員除咗經濟條件較一般庶民優厚之外,最重要嘅係官府所收到嘅公帑,都係庶民有份出嘅,而家官府出條咁嘅法例,俾官員用自己嘅錢向自己興起官司,而自己仲要再搵錢出嚟同對方打官司,點講都唔通。再者現今小城法院積存大量案件未審未判,而家再推出條咁樣嘅法例,去變相鼓勵官員動輒告人,法院自不然會有更多案件積壓,到時真係審極都唔完,做到法院職員氣都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