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有無心規管?(下)
「青蛙巴」咁多意外,根本就有好多內外因素形成。首先「先天不足」嘅係採用車輛根本就唔符合大眾運輸要求。「青蛙巴」早就被人踢爆用「學生巴」代替正規公巴使用,結果有搭乘或者路過人士都非傷則亡,就算司機們幾好身手,都唔能夠避開前後門上落客之盲點,好彩者最多夾傷手腳,唔好彩嘅就被送多一程提早埋單。另外,有人歸咎人手唔夠係「青蛙巴」出事嘅主因。不過人手唔夠就唔單止係「青蛙巴」獨有,其他黃巴橙巴都唔夠人,又唔見人哋出咁多事?所以問題係關乎管理方面。公司內部為咗要「達標」,鼓勵司機努力走多兩轉提供獎賞,不過新嘅公司喺培訓方面時間同經驗都唔夠,再加上咁大隊伍所要求嘅人力,自然會有好多新手或者係唔同工種嘅司機參與,結果造成唔理好醜最緊要出車率達標嘅公司文化,所以至有輪下亡魂。情況同的士一樣,依家全城都話搭唔到的士,甚至連機場碼頭嘅遊客都話截唔到車。而舊區乘客更加唔使截,電召都無的士肯「入城」載客上路,咁算乜嘢公交呢?肥局長建議發多兩百個牌增加供應,不過大家都唔睇好發多二百個牌,會幫助到舊城區庶民出行。反而有人提出不如官府可以全發的士牌係人都可以申請,只要合乎技術者就可以用定額申請牌照,乜嘢人只要有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司機,到時候差唔多所有私家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咁就唔慌無的士搭。不過改變政策要官府收回成千個每個價值幾百萬嘅的士牌,都唔係一朝一夕嘅事,倒不如解決咗黃的唔聽Call接客嘅問題先仲好啦,反正重回正軌之後,至少有五十部的士會按照客人電召,駛入舊區接載庶民出行解決燃眉之急,問題都係睇吓當局有無心去規管。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仲要死幾多至夠?(上)
「青蛙巴」又出事,一眾老闆自然無眼睇,但係要搞到全世界火晒,阿局長先至肯出面解吓畫講番兩句,不過眾所周知嘅都係肺腑之言,等於「廢話」。事關佢同大部分嘅官一樣都只係識一句:「我哋會關注!」。送外賣阿叔即刻話:「你試吓唔關注丫,我即刻去老廉度告你收錢唔做嘢!」。不過好老實,小城收錢唔做嘢嘅人大把啦!求其搵個輕軌、建設辦、運輸基建辦、焚化爐、環保局、有線、電訊公司連同電信管理局等……,要數都有排你數,唔理官企大家都收咗錢唔做嘢。淨係插佢一個好似又於理不合,問題係今期佢管正嗰瓣死人兼傷殘,加上每次貴局有所動作,都唔慌會係好嘢,掘大動脈你又話黑暗期,好啦俾你出到術大半年之後至係黑暗,依家又話到輕軌開工,黑暗程度比上次高成五倍咁多,次次你都放流料玩事先張揚連恐嚇,唔插你又插邊個呢?當初你老頂話要處理小城交通,俾個權你話事就係叫你搞掂佢而唔係叫你搞壞佢,發多一個牌出嚟你又貪新公司條件好,批晒最搵錢嘅線路俾佢哋,搞到而家三日唔埋又死人又殘廢,咁樣點叫做搞好佢?本來要你一個人啃晒就唔係好公平,但係無人叫你咁趕做嘢亂咁簽約嘅,你話份約寫明每次出事要罰三至五萬,而要釘牌或者收回路線再批過,要罰夠成百萬至可以,咁大家想問吓到今時今日「青蛙巴」究竟有無被罰過錢?今次一死一殘又會要罰幾多錢?是否閣下所言三至五萬一次?如果係咁計,莫非小城要死多廿幾卅人,局長至會將「青蛙巴」釘牌或者收回經營路線?
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俾人有位入(下)
影開相嘅朋友都知道,喺小城要影一張靚相,首要功夫係識得點樣避開滿天亂飛嘅唔知乜嘢線。當中夾雜咗公天、天眼、電纜電話線,間中還附送底褲毛巾等「手信」,而有線亦係其中一份子。礙於上手洋鬼子明偷運錢,兩個官府又隻眼開閉犧牲小城庶民利益,至會搞個有線出嚟。終於連玩大咗嘅外資都知難而退嘅時候,竟然有間龍頭公天想鯨吞業界買起咗間有線,凸顯法治矛盾,迫令官府作出裁決。問題係一個無認受性嘅所謂專營,除咗唔得民心之外,更重要嘅係佢與大眾為敵控制資訊,到頭來只會被社會淘汰。今日科技一日千里,電話線早就代替咗上一代嘅訊號線,只係小城被一眾專營所包圍,根本就唔會開發乜嘢新技術,一直依靠食老本就夠,結果就出現早前小城斷六親六粒鐘嘅狀態。今日嘅科技就連普通入屋嘅電纜,都能夠同時傳送訊息及話音,官府到時又要點樣規管新技術嘅進入?再者無線技術越趨成熟,「生滋」完又「死滋」,甚至隔空送電嘅技術都經已面世投產,官府到時候係唔係又「加強關注」「持續監察」呢?定係依然故我搞多三五七個專營出嚟,等大家都有生意做而再一次犧牲庶民?若果著作版權法真係有迫切性要趕緊立法,其實亦可以立一個附件將現今官府面對之兩難局面,作附件式收錄而分開處理,既可以唔阻礙立法程序,亦有效暫時保障庶民一直沿用嘅生活習慣,更可避免官府直接面對行政同立法之間嘅衝突,基本嘅三贏局面官府咁耐都搞唔掂,難怪一直被「龍頭」帶位玩之餘,亦使官府「投鼠忌器」,喺解決問題之前俾「龍頭」有位入,可以爭取到更大利益。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點解決?(上)
官府突然將轉播訊號納入著作版權法,規管未經授權的非法轉播刑事化,令到多間公天一夜之間停播十幾個視訊頻道,搞到多區居民叫苦連天。事關一向小城庶民嘅休閒娛樂真係無乜,最慳錢嘅除咗買副棋返屋企玩之外,其餘就係五花八門、資訊多元而傳播力強大嘅免費電視。就算依家網絡流行,以最平價嘅統一月費任用上網,都貴過今日公天五六倍收費。況且小城庶民一路習慣開精明格價,突然間無晒平日好平咁睇開嘅電視台,唔即刻搵官府抗議至奇。有意見指官府今次刻意喺最後階段至將非法轉播視訊列為刑事化,目的係偏幫有線,更有評論認為目前非法轉播最多者,乃寶島嘅視頻訊號,而寶島嘅民主化又係華人地區最先進之一,官府規管視頻轉播,有阻隔資訊流通以達至穩定本身管治之嫌。平心而論,又未必要去到咁陰謀論嘅。吾乃由細睇電視睇到大,小城過去一直都係接受外來之二手資訊,細路仔時每二個月就要陪老豆一齊上天台較「魚骨」。到咗小城終於有自己嘅電視台,「魚骨」經已退役咗好耐,公天早就入屋無麻煩,只係間自己嘅電視台到今時今日都未被庶民認受,難聽啲講句直頭係用嚟踩嘅箭靶之一。今日公天俾到大家嘅,係受阻隔下有限度嘅自由,講合法就梗係唔合法,就連兩家以小城命名嘅衛星電視台,大家連點樣可以入到屋都未知,更唔好講官府打造嘅衛視淨係識播狗馬。情況就同電訊局取締「易滋」一樣,話「咳」就「咳」!唔好話庶民橫蠻無理,大家去「銷毀會」投訴,佢哋都解釋唔到點處理好,點解有線可以話加台就加台而公天就唔得呢?但係減台要投訴有線就話合約寫明,咁官府點樣批個牌出嚟?就算條法例大家都明要咁樣行,首先都係要解決咗有線問題至好落實,否則一定有唔少訴訟等住官府應對。
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
減少事發機率(下)
今時今日資訊流通咁快咁廣,而且社會風氣越嚟越開放,到而家都仲係講要關注青少年,或者係建議加強罰則阻嚇,加強性教育及培養正確價值觀。講真,依家連大人嘅價值觀有幾正確都備受質疑嘅年代,你叫各位青少年點樣分清乜嘢叫「正確價值觀」呢?齋睇鄰埠豬代表喺知縣選舉咁嘅道德價值,你就知道成人或名人嘅價值觀有幾正確。借問大家點同青少年解釋性只係「大人至做得,細路仔唔做得」?而且往往成人嘅道德標準同價值觀,比青少年更加低同差。莫非今日仲有成年人相信十一二歲「小朋友」,唔知性行為會導致懷孕?小朋友只係抱住「無咁橋」嘅心態,再加上情到濃時唔理咁多嘅一時衝動,咁就出咗事。咁樣同市面上嘅所有出軌男女之行為有乜分別?分別在「出軌男女」會更加識得掩飾佢哋嘅不軌行為,至少係確保「無手尾」。所以要責備青少年,唔該各位先做好自己,唔好得把口講。大人就算唔係小朋友嘅學習對象,但至少都係參考對象之一,「講就天下無敵」又叫小朋友點樣信服大家呢?況且「禁忌遊戲」往往係最吸引嘅,連成人都逃唔出呢種引誘,但係要求小朋友有能力拒絕,理據何在?大家行街睇戲食飯買嘢,全部都充滿「性引誘」,除非大家有能力禁制呢種最強大嘅商業手段,否則唔該咪做道德塔利班,如果唔係你會被人串得好瘀。
所以,其實而家好多新一代家長,都會教導下一代做都要做得安全。因為越禁制反叛越大,反而早啲俾下一代知搞大咗自己要受,俾佢哋知道要負嘅責任同代價有幾大,這時青少年反而唔會亂嚟。至於去到「被侵犯」呢個位,就算幾安全嘅環境,都有機會出事,大家唯有盡力教佢哋識得點樣保護自己,至少都可以減少事發嘅機率。
所以,其實而家好多新一代家長,都會教導下一代做都要做得安全。因為越禁制反叛越大,反而早啲俾下一代知搞大咗自己要受,俾佢哋知道要負嘅責任同代價有幾大,這時青少年反而唔會亂嚟。至於去到「被侵犯」呢個位,就算幾安全嘅環境,都有機會出事,大家唯有盡力教佢哋識得點樣保護自己,至少都可以減少事發嘅機率。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又要浸豬籠?(上)
又有未成年少女珠胎暗結,由於事件驚動到衙門,即刻成為報章頭條。事關計埋呢單,經已係衙門今個月內處理嘅第三單涉未成年發生性關係嘅案件。新聞紙諗都唔諗就將三單案件合埋一齊處理,然後又搵代議士同道德社團出嚟展示要關注乜乜咁。
老老實實,年年都有未成年少女珠胎暗結,次次新聞紙都只係識用咁嘅手法去處理新聞,你唔悶我都厭啦。況且呢單同之前兩單基本性質上有好大不同:第一單係法定成年男子明知對方未夠秤,都同對方發生關係,雙方自願。第二單係未夠秤口靚仔睇鹹片上咗腦,侵犯六歲女童,明顯係強暴。至於最新近呢單,係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但兩個都未夠秤,結果有咗餡至爆出嚟。三單裏面唯有第二單符合「性侵」資格,唔明某報點解係都要屈今次個少男「性侵」個女仔「成孕」呢?莫非真係男女獨處一室,女仔一定損失?只係因為女性事後生理上有手尾要跟,所以個男就一定要變成性侵?而且女性較男性早熟,今次兩人相距只有兩歲同樣唔夠秤,唔可以講一定邊個呃邊個,小城法律上都會公平對待,就算衙門都只係講有強烈跡象,某報無理由未審先判將少年打成「性侵」,唔通某報想做埋判官嗰份,抑或要小城返去舊時浸豬籠時代?似乎被受爭議嘅「出版法」同「新聞法」最應該規管嘅就係呢種言論,作為某報喺小城咁有影響力嘅媒體,係唔係更加應該對事件作出持平同理性嘅態度而唔係只爭道德高點呢?若果係咁大報首先應該將佢哋版面上嘅情色廣告立即抽走。或者係訂立「新聞法」時,將某報列為三級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購買同閱讀,咁樣先至可以保障到未成年人,否則邊個夠膽包有未成年人,係會因為睇到份報紙廣告而「性侵」其他女童?
老老實實,年年都有未成年少女珠胎暗結,次次新聞紙都只係識用咁嘅手法去處理新聞,你唔悶我都厭啦。況且呢單同之前兩單基本性質上有好大不同:第一單係法定成年男子明知對方未夠秤,都同對方發生關係,雙方自願。第二單係未夠秤口靚仔睇鹹片上咗腦,侵犯六歲女童,明顯係強暴。至於最新近呢單,係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但兩個都未夠秤,結果有咗餡至爆出嚟。三單裏面唯有第二單符合「性侵」資格,唔明某報點解係都要屈今次個少男「性侵」個女仔「成孕」呢?莫非真係男女獨處一室,女仔一定損失?只係因為女性事後生理上有手尾要跟,所以個男就一定要變成性侵?而且女性較男性早熟,今次兩人相距只有兩歲同樣唔夠秤,唔可以講一定邊個呃邊個,小城法律上都會公平對待,就算衙門都只係講有強烈跡象,某報無理由未審先判將少年打成「性侵」,唔通某報想做埋判官嗰份,抑或要小城返去舊時浸豬籠時代?似乎被受爭議嘅「出版法」同「新聞法」最應該規管嘅就係呢種言論,作為某報喺小城咁有影響力嘅媒體,係唔係更加應該對事件作出持平同理性嘅態度而唔係只爭道德高點呢?若果係咁大報首先應該將佢哋版面上嘅情色廣告立即抽走。或者係訂立「新聞法」時,將某報列為三級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購買同閱讀,咁樣先至可以保障到未成年人,否則邊個夠膽包有未成年人,係會因為睇到份報紙廣告而「性侵」其他女童?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斷線行動」(下)
「斷線行動」為小城發展敲響警號,小城嘅急速發展從根本上改變咗庶民嘅生活模式,再唔係以往漁村式生活可以求求其其過一日。今次電話公司就話俾大家聽佢哋幾有影響力有幾重要,只要機樓一跪低,小城隨時變死城與外界隔絕。今次小城通訊咁樣出事,好彩嘅係除咗被庶民鬧爆之外,竟然又無乜好大鑊嘢發生過。事實上小城一直貫徹阿爺嘅指導方向,發展做世界休閒娛樂城市,就連生活態度都Hea過人。今次一役肯定令唔少仲有興趣喺小城投資嘅外企卻步,點能夠容忍海外公司同總部聯絡唔到六粒鐘咁多呢!可惜嘅係小城官府同權貴一族依然維持漁村生活方式Hea住做,專營合同依然繼續為禍小城。除電話公司之外,仲有幾家最大專營公司,水電煤油到今時今日都喺專營無競爭嘅情況之下一直賺緊庶民錢。油公司話就話係市場開放嘅,好笑嘅係就連幾多錢一升油,都要埋到站開口問先知道,反而會喺媒體上面會報道油價升跌,咁咪即係無得揀囉。煤同油係同一班集團操控更加唔使講。其餘水同埋電,係小城最古老專營公司,以前甚至要持有水電費單去證明閣下真係居於上址。相比於鄰埠同外國好多國家,水資源係戰略資源,所以都設立水務部由官府直接監管,反而小城會判出個合同俾一間公司,令佢哋可以唔理小城水資源保護只需以平價買水,高價出售賺其中間差價。而電就更加唔使講啦,唔貴唔買淨係識用重油發電,油價太貴唔對路,就索性電廠都摺埋走去內地買電,將電廠舊址賣俾其他機構又賺一筆。庶民究竟要忍受呢批專營合約到幾時呢?
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
「斷線行動」(上)
元宵佳節新年流流,電話公司整番劑新春第一炮「斷線行動」,唔少庶民怨聲載道「媽」聲四起。由於事故發生時間正值放學高峰期,唔少家長同子女失去聯絡後不知所措。當然,其他靠等電話搵食嘅人就更加大鑊,運貨、運人等嘅運輸業首當其衝即時無晒Call。其他金融保險業亦被波及,講講吓保單無晒聲。不幸中之大幸係剛剛大市收咗工,若果唔係就算當小城嘅交成量只及鄰埠十分之一,停咗六粒鐘算佢半日計就足足唔見咗十五億,真係賣埋間公司都唔夠賠。因為斷嘅唔止「聲線」咁簡單,就連「網線」都斷埋。以為唔用電話落盤改做網上交易,唔好意思一樣行唔通。電話公司另一個好彩嘅係,小城仲未有網絡遊戲公司進駐,受影響嘅最多係無得打機嘅小朋友,可惜嘅係外傭幫襯開嘅網吧就多得佢唔少,成班鄉里坐定定睇住熒幕完全無晒反應。最大劑係唔少連鎖店舖依靠網絡與總部連接,先至可以進行庫存甚至銷售。無聲無網之外連最原始嘅短訊都死埋,加上「生滋」無線又落唔番「易滋」,大家手上部「智能手機」即刻變成「低能廢物」只可以玩遊戲。結果受影響用戶直情變咗城中孤島求救無門,因為連緊急求救線路都無,慶幸其間無人被困升降機,或者喺家中病發,否則人命關天就更嚴重。「斷線行動」唯一有益嘅係即時阻止咗好多人網上投注,而老虎機嘅聯網失效,又減少咗大家落注嘅意慾一陣,多多少少都幫咗班問題賭徒。一間獨攬小城絕大部分對內對外溝通嘅通訊公司,竟然發生咁大範圍嘅功能失效事故,今時今日仲係咁嘅服務態度,專營時代係時候作個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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