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星期二

蠱惑仔之戰無不勝(下)

另一個官府假諮詢,梗係近期熱炒嘅「政改諮詢方案」。由首階段八場諮詢只開放一場俾公眾參與,到第二輪諮詢文本只提兩個無分別嘅方案俾大家揀,而其他就歸納做其他,即係唔入流咁話。首輪諮詢本身早就設定咗一至七場次都係向「間選社團」同埋「政法利益」界別進行「諮詢」,七場裡面發言者個個都熟口熟面橫跨多個界別。到咗公眾諮詢一場又刻意安排報名抽選發言,想要控制同左右「民意」真係有幾難吖!就連鄰埠揀咗隻狼嚟管都話佢高民望,大家就明白「民意」嘅解釋,只要唔提數字可以有好大落差。到咗第二輪諮詢文本出檯,官府就以「廣納民意基礎」底下,制定咗「梅香鹹魚蛋白炒飯」或「鹹乾鹹魚蒸肉餅飯」兩個套餐俾大家揀。來屆嘅遊戲玩法只可以喺兩款鹹魚中揀一款,只不過係有得揀炒飯或蒸飯,同而家嘅齋啃鹹魚分別唔大。而睇番官網上公佈嘅「民意收集」,除網上民意外最「正斗」嘅係親身遞交之意見文本。絕大部分意見文本都係由表格製成,最精彩嘅莫過於由人手填上姓名再加兩段說明嘅「授權書」形式「意見」,唔使問都知叫人填表嘅只會叫填表人「簽咗佢」就搞掂。睇埋小城人口比例,將十五歲以下同五十五歲以上三個分組比例加埋一齊,都佔咗小城人口三成,只要既得利益集團下令、公公婆婆簽個名就有米派,咁就自然可以收到唔少只有簽名嘅「授權式意見書」。而「有得揀」嘅意見表格甚至連「一加一」都無列出,由此可見「社團操控式民調」比官僚更官僚,而官府嘅「民調」就自然可以「戰無不勝」。

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蠱惑仔之隻手遮天(上)

官府假諮詢嘅手法,經已去到無所不用其極嘅地步。從「新聞法」及「出版法」嘅諮詢中就可以睇到,官府不斷出招收集「既定民意」,幾場諮詢搵搵埋埋班媒體老闆、管理人員嚟諮詢,肯定無走雞。事關呢班老闆個個都收緊官府錢,唔係邊有錢搞傳媒同出版?而小城嘅所謂電子傳媒,最終都只有「官媒」一家,其餘兩家根本都廢時睬你。不過面對前線工作人員嘅採編、評論員以至大部分專欄作者,強力嘅反彈根本就唔輪到官府博懵。結果無計之下搵人搞個「商議式民調」,諗住搵多些少嘢扌查下手。可惜嘅係官府個隴嘢早就被人睇穿,前線人員自然窮追猛打誓保言論空間同新聞自由。卒之近排官府態度有所轉變,唔敢再硬推或者係再搞其他無厘頭民調,只謂仲要聽取法律部門嘅意見,等埋八月底備受爭議嘅「商議式民調」報告出埋,先至草擬下一階段嘅諮詢文本。事關兩法令官權坐大,容許官府監察傳媒變相收緊新聞自由,明眼人一睇就睇穿。以今時今日小城嘅「自我河蟹」文化咁盛行,前線編採就算未被將來之委員會審議之前,早就被自家內部之高層老總、老闆以至主編等管理層「整理」。就算新聞自由度更高之鄰埠,亦發生著名評論被主編「幫忙潤飾」之下「改變立場」。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若果兩法皆通過,到時候官府仲有乜嘢諮詢嘅需要呢?只要唔啱聽嘅嘢出現,就可以利用審議機制封殺反對聲音。所以只要係呢條法例上能夠過到骨,對官府日後推出任何措施、議案等都有好大嘅幫助,因為就算有人反對都無人會知,到時候官府就可以為所欲為隻手遮天。

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鬧劇(下)

新方案唔理係2+2或者係1+1,都係直間一齊加,但係就唔知點樣叫做體現民主。提案一方話咁樣會提高庶民參與度,可以俾多啲人一齊玩咁話。老老實實,大家有份參與嘅一場戲,就算無份做主角,至少個主角都要大家認同至可以擔戲。大家只要睇吓鄰埠正在上演緊套「動物失樂園」,就知道只要主角不被認同,就會上演呢類「群毆戲」個個被人打到豬頭咁。睇返小城呢檯戲,悶到抽筋之餘又唔俾大家時間去消化套戲嘅內容。場場戲都無過場時間話諮詢就諮詢,又專登隱藏伏線唔俾大家知中間發生過乜,結局自然唔合理犯駁多,就等同荷里活三流科幻片一樣得過快字,過咗海就神仙。套戲要令人受落最低限度要吸引佢哋參與其中,若果套戲都未開始就話俾大家聽,套戲嘅結果係咁樣,大家會唔會有興趣去睇呢?大家最唔明嘅係大家就算點參與去搵代表自己嘅代理人,加埋都唔夠被自己無份選嘅人數。而且呢幾日有唔少人發表間選有其代表性,當然有啦!佢代表咗全民參與嘅戲裡面,有部分人係可以唔止投一次票,而最抵死嘅係,所謂嘅專業界別裡面,根本就無投票嘅常識,只係有投票嘅共識,部分甚至係參選與否嘅共識,咁就真係大家首先要對「民主」一詞有共識至得囉。講真若果話要以增加間選議席去擴大代表範圍,首先應該要增加外勞界,同賭場酒店界。事關兩個界別佔咗小城嘅GDP差唔多有四成,佔庫房收入更加達到七成幾。所以增加間選議席根本就係一套鬧劇,比祖國村民嘅思維更加落後。

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場戲要繼續做(上)

自從阿爺叫大家諗吓以後自己嘅政制發展要點樣走落去之後,官府就匆匆搞咗幾場所謂「諮詢」,三扒兩撥就集合咗「民意」,係咁意推出個1+1同2+2兩個方案,官府首階段咁就叫做交咗功課。當然交功課就唔等於收貨,有問題一定要繼續講。喺眾多「諮詢」裏面,都有唔少「學者」「專家」,同埋有身分地位人士又玩返基本法規定,然後又連立法者嘅諗法、「立法原意」都解讀埋,好似大家都一同有份立法咁。當然,小城任何嘢都唔可以違背基本法,拎佢出嚟係必然嘅。問題係阿爺叫得大家諗,就係想大家改變吓,唔係叫你做個樣俾阿爺睇就算。呢個所謂諮詢文本只係得2+2同1+1,相比之下只係攤薄咗官委嘅影響力,實則同「舊屎」無乜分別。「管家婆」叫大家唔好執著於數字上面,強調呢份文本係尊重小城歷史傳統同埋「民意」而制定。不過實際上呢次官府挾「六成幾民意」,預咗所制定嘅諮詢方案一定會係咁。之不過如果話要尊重小城歷史,官府大可直接話加話減就得,過去根本都唔多會理庶民睇法,反正依家第二階段文本嘅諮詢,亦都快到無輪地搞咗兩場,而大家要討論同發表嘅意見,都只係圍繞住文本內容去討論,亦都睇唔到官府會有意提出乜嘢新思維同新建議,到時候交到上垃圾會嘅提案,今時今日都可以估到係點。反正現在連部分經歷過直選洗禮嘅代議士,都竟然會支持增加間選而擔心直選太多,呢種唔相信庶民嘅態度,又點可能代表庶民發聲呢!而一班既得利益者更加將「官府民意」發揚光大,用「否定主流就係罔顧事實」嚟反駁假諮詢論。無計,反正場戲要繼續做落去,大家又拭目以待睇埋下半場吧!

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有無心規管?(下)

「青蛙巴」咁多意外,根本就有好多內外因素形成。首先「先天不足」嘅係採用車輛根本就唔符合大眾運輸要求。「青蛙巴」早就被人踢爆用「學生巴」代替正規公巴使用,結果有搭乘或者路過人士都非傷則亡,就算司機們幾好身手,都唔能夠避開前後門上落客之盲點,好彩者最多夾傷手腳,唔好彩嘅就被送多一程提早埋單。另外,有人歸咎人手唔夠係「青蛙巴」出事嘅主因。不過人手唔夠就唔單止係「青蛙巴」獨有,其他黃巴橙巴都唔夠人,又唔見人哋出咁多事?所以問題係關乎管理方面。公司內部為咗要「達標」,鼓勵司機努力走多兩轉提供獎賞,不過新嘅公司喺培訓方面時間同經驗都唔夠,再加上咁大隊伍所要求嘅人力,自然會有好多新手或者係唔同工種嘅司機參與,結果造成唔理好醜最緊要出車率達標嘅公司文化,所以至有輪下亡魂。情況同的士一樣,依家全城都話搭唔到的士,甚至連機場碼頭嘅遊客都話截唔到車。而舊區乘客更加唔使截,電召都無的士肯「入城」載客上路,咁算乜嘢公交呢?肥局長建議發多兩百個牌增加供應,不過大家都唔睇好發多二百個牌,會幫助到舊城區庶民出行。反而有人提出不如官府可以全發的士牌係人都可以申請,只要合乎技術者就可以用定額申請牌照,乜嘢人只要有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司機,到時候差唔多所有私家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咁就唔慌無的士搭。不過改變政策要官府收回成千個每個價值幾百萬嘅的士牌,都唔係一朝一夕嘅事,倒不如解決咗黃的唔聽Call接客嘅問題先仲好啦,反正重回正軌之後,至少有五十部的士會按照客人電召,駛入舊區接載庶民出行解決燃眉之急,問題都係睇吓當局有無心去規管。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仲要死幾多至夠?(上)

「青蛙巴」又出事,一眾老闆自然無眼睇,但係要搞到全世界火晒,阿局長先至肯出面解吓畫講番兩句,不過眾所周知嘅都係肺腑之言,等於「廢話」。事關佢同大部分嘅官一樣都只係識一句:「我哋會關注!」。送外賣阿叔即刻話:「你試吓唔關注丫,我即刻去老廉度告你收錢唔做嘢!」。不過好老實,小城收錢唔做嘢嘅人大把啦!求其搵個輕軌、建設辦、運輸基建辦、焚化爐、環保局、有線、電訊公司連同電信管理局等……,要數都有排你數,唔理官企大家都收咗錢唔做嘢。淨係插佢一個好似又於理不合,問題係今期佢管正嗰瓣死人兼傷殘,加上每次貴局有所動作,都唔慌會係好嘢,掘大動脈你又話黑暗期,好啦俾你出到術大半年之後至係黑暗,依家又話到輕軌開工,黑暗程度比上次高成五倍咁多,次次你都放流料玩事先張揚連恐嚇,唔插你又插邊個呢?當初你老頂話要處理小城交通,俾個權你話事就係叫你搞掂佢而唔係叫你搞壞佢,發多一個牌出嚟你又貪新公司條件好,批晒最搵錢嘅線路俾佢哋,搞到而家三日唔埋又死人又殘廢,咁樣點叫做搞好佢?本來要你一個人啃晒就唔係好公平,但係無人叫你咁趕做嘢亂咁簽約嘅,你話份約寫明每次出事要罰三至五萬,而要釘牌或者收回路線再批過,要罰夠成百萬至可以,咁大家想問吓到今時今日「青蛙巴」究竟有無被罰過錢?今次一死一殘又會要罰幾多錢?是否閣下所言三至五萬一次?如果係咁計,莫非小城要死多廿幾卅人,局長至會將「青蛙巴」釘牌或者收回經營路線?

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俾人有位入(下)

影開相嘅朋友都知道,喺小城要影一張靚相,首要功夫係識得點樣避開滿天亂飛嘅唔知乜嘢線。當中夾雜咗公天、天眼、電纜電話線,間中還附送底褲毛巾等「手信」,而有線亦係其中一份子。礙於上手洋鬼子明偷運錢,兩個官府又隻眼開閉犧牲小城庶民利益,至會搞個有線出嚟。終於連玩大咗嘅外資都知難而退嘅時候,竟然有間龍頭公天想鯨吞業界買起咗間有線,凸顯法治矛盾,迫令官府作出裁決。問題係一個無認受性嘅所謂專營,除咗唔得民心之外,更重要嘅係佢與大眾為敵控制資訊,到頭來只會被社會淘汰。今日科技一日千里,電話線早就代替咗上一代嘅訊號線,只係小城被一眾專營所包圍,根本就唔會開發乜嘢新技術,一直依靠食老本就夠,結果就出現早前小城斷六親六粒鐘嘅狀態。今日嘅科技就連普通入屋嘅電纜,都能夠同時傳送訊息及話音,官府到時又要點樣規管新技術嘅進入?再者無線技術越趨成熟,「生滋」完又「死滋」,甚至隔空送電嘅技術都經已面世投產,官府到時候係唔係又「加強關注」「持續監察」呢?定係依然故我搞多三五七個專營出嚟,等大家都有生意做而再一次犧牲庶民?若果著作版權法真係有迫切性要趕緊立法,其實亦可以立一個附件將現今官府面對之兩難局面,作附件式收錄而分開處理,既可以唔阻礙立法程序,亦有效暫時保障庶民一直沿用嘅生活習慣,更可避免官府直接面對行政同立法之間嘅衝突,基本嘅三贏局面官府咁耐都搞唔掂,難怪一直被「龍頭」帶位玩之餘,亦使官府「投鼠忌器」,喺解決問題之前俾「龍頭」有位入,可以爭取到更大利益。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點解決?(上)

官府突然將轉播訊號納入著作版權法,規管未經授權的非法轉播刑事化,令到多間公天一夜之間停播十幾個視訊頻道,搞到多區居民叫苦連天。事關一向小城庶民嘅休閒娛樂真係無乜,最慳錢嘅除咗買副棋返屋企玩之外,其餘就係五花八門、資訊多元而傳播力強大嘅免費電視。就算依家網絡流行,以最平價嘅統一月費任用上網,都貴過今日公天五六倍收費。況且小城庶民一路習慣開精明格價,突然間無晒平日好平咁睇開嘅電視台,唔即刻搵官府抗議至奇。有意見指官府今次刻意喺最後階段至將非法轉播視訊列為刑事化,目的係偏幫有線,更有評論認為目前非法轉播最多者,乃寶島嘅視頻訊號,而寶島嘅民主化又係華人地區最先進之一,官府規管視頻轉播,有阻隔資訊流通以達至穩定本身管治之嫌。平心而論,又未必要去到咁陰謀論嘅。吾乃由細睇電視睇到大,小城過去一直都係接受外來之二手資訊,細路仔時每二個月就要陪老豆一齊上天台較「魚骨」。到咗小城終於有自己嘅電視台,「魚骨」經已退役咗好耐,公天早就入屋無麻煩,只係間自己嘅電視台到今時今日都未被庶民認受,難聽啲講句直頭係用嚟踩嘅箭靶之一。今日公天俾到大家嘅,係受阻隔下有限度嘅自由,講合法就梗係唔合法,就連兩家以小城命名嘅衛星電視台,大家連點樣可以入到屋都未知,更唔好講官府打造嘅衛視淨係識播狗馬。情況就同電訊局取締「易滋」一樣,話「咳」就「咳」!唔好話庶民橫蠻無理,大家去「銷毀會」投訴,佢哋都解釋唔到點處理好,點解有線可以話加台就加台而公天就唔得呢?但係減台要投訴有線就話合約寫明,咁官府點樣批個牌出嚟?就算條法例大家都明要咁樣行,首先都係要解決咗有線問題至好落實,否則一定有唔少訴訟等住官府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