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終於都結案陳詞

「走資司長」一案終於都結案陳詞,法庭判決就有排都未知幾時。但喺就即時書面答覆「不受理上訴」,即喺話一審判決就定案,全世界即時嘩然,幾時小城嘅法制反回帝制施法,皇帝一句殺頭就要死。好彩法院翌日即時澄清「只是不受理辨方律師所提出的證據無效上訴,而並非不受理一審之上訴」。好彩,小城仍然有司法制度幫手挽回官府近年被人垢弊的管治手法,雖然司法制度仍然大有漏洞仍需改善。

然而媒體從「走資司長」被捕一刻開始,都向大眾披露不少關於案情及對涉案者表態,在社會之間已間接形成對案件的一定態度,實際變相作出了輿論裁決。吾等一方面希望主控方能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令犯法者成功判刑,但另一方面,亦十分擔心被告在未有確實證據單靠推理底下被判囚。需知道法理上任何未被判刑之疑犯都首先被認為無罪,但「走資司長」被囚已超過一年,當中除了搜證需時外,更重要是政治需要。當官府被通知「司長在走資」時,採取即時解顧及將疑犯收監,不過在情理下都應當接受保釋申請,只要確保證人不被騷擾、證據不受疑犯毀滅便成,而若對方棄保潛逃,便顯示被告自身有罪,形象上除可展示官府的人道精神,更可以使審訊獲得更大的民意認同。但如今已成「馬後炮」,必須從正式途徑光明地行使社會公義,利用司法體制向公眾作出交代。年多以來一直被垢弊的體制改革又未見曙光,民怨不斷積聚。希望官府能從法理上作出正確的判定、好好睇睇結案陳詞,以了斷庶民年多以來的抱怨,為小城拆彈。

強迫妄想症候群(未能見報文章)

回歸大日子,又是庶民站起來向世界表示小城庶民當家自主的時候,各大勢力相約集合於北區某大公園,組合多達數千人的巡遊,更向官府單位一早申請使用場地,為巡遊能如期進行作好準備。不過今年適逢民情大上大落,其他團體都想搞下活動,但喺佢地就以一早申請及官府批咗比佢地為理由,拒絕其他團體使用同一場地,呢樣當然冇問題啦,始終都喺先到先得,法治社會梗喺要排隊啦!

不過當主辦單位被傳媒問到如果其他單位希望一齊使用廣場時,竟然回敬一句〞妄想!〞,唔知呢個主辦單位本身如何睇得起自己,但喺外人睇就十分小家兼自大,一早比其他團體更早成功申請場地是團體的部份工作做得好,但喺都唔好當個公園喺自己地方,任何人都唔用得。咁小嘅嘢地方每日都有十分之多與閣下唔同理念的人仕使用,若果以為申請咗場地,自己就可以代表民意,咁閣下頭腦之簡單已達人間極品。社團本身唔喺申請倒嗰場地舉行什麼興典就會有市民支持,就會被大眾應同及接受,相反就算幾多活動同喜慶節目,都唔能夠掩蓋打手社團為大佬做的粉飾太平工作,要擺高姿態都要選擇適當場合,雖然一介“師奶”大家都沒甚祈望,但喺大庭廣眾面前自暴其短就不能不佩服佢哋嘅水平,揀地方最主要都喺為咗就腳,冇場地咪去其他冇咁就腳的地方集合就可以,唔駛被人話你去沾光彩,話時話究竟佢地有乜咁光彩?若果將場地般去三角花園都有二三千人出黎行,咁佢地咪仲冇面?佢地淨喺識得要搞活動嘅時候先猛咁請人食飯飲茶叫人撐佢,平時影都唔見,日子一耐就自然日久見人心,仲有兩年就改選,有用腦之人自然會記得邊嗰真喺幫緊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