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俾人有位入(下)

影開相嘅朋友都知道,喺小城要影一張靚相,首要功夫係識得點樣避開滿天亂飛嘅唔知乜嘢線。當中夾雜咗公天、天眼、電纜電話線,間中還附送底褲毛巾等「手信」,而有線亦係其中一份子。礙於上手洋鬼子明偷運錢,兩個官府又隻眼開閉犧牲小城庶民利益,至會搞個有線出嚟。終於連玩大咗嘅外資都知難而退嘅時候,竟然有間龍頭公天想鯨吞業界買起咗間有線,凸顯法治矛盾,迫令官府作出裁決。問題係一個無認受性嘅所謂專營,除咗唔得民心之外,更重要嘅係佢與大眾為敵控制資訊,到頭來只會被社會淘汰。今日科技一日千里,電話線早就代替咗上一代嘅訊號線,只係小城被一眾專營所包圍,根本就唔會開發乜嘢新技術,一直依靠食老本就夠,結果就出現早前小城斷六親六粒鐘嘅狀態。今日嘅科技就連普通入屋嘅電纜,都能夠同時傳送訊息及話音,官府到時又要點樣規管新技術嘅進入?再者無線技術越趨成熟,「生滋」完又「死滋」,甚至隔空送電嘅技術都經已面世投產,官府到時候係唔係又「加強關注」「持續監察」呢?定係依然故我搞多三五七個專營出嚟,等大家都有生意做而再一次犧牲庶民?若果著作版權法真係有迫切性要趕緊立法,其實亦可以立一個附件將現今官府面對之兩難局面,作附件式收錄而分開處理,既可以唔阻礙立法程序,亦有效暫時保障庶民一直沿用嘅生活習慣,更可避免官府直接面對行政同立法之間嘅衝突,基本嘅三贏局面官府咁耐都搞唔掂,難怪一直被「龍頭」帶位玩之餘,亦使官府「投鼠忌器」,喺解決問題之前俾「龍頭」有位入,可以爭取到更大利益。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點解決?(上)

官府突然將轉播訊號納入著作版權法,規管未經授權的非法轉播刑事化,令到多間公天一夜之間停播十幾個視訊頻道,搞到多區居民叫苦連天。事關一向小城庶民嘅休閒娛樂真係無乜,最慳錢嘅除咗買副棋返屋企玩之外,其餘就係五花八門、資訊多元而傳播力強大嘅免費電視。就算依家網絡流行,以最平價嘅統一月費任用上網,都貴過今日公天五六倍收費。況且小城庶民一路習慣開精明格價,突然間無晒平日好平咁睇開嘅電視台,唔即刻搵官府抗議至奇。有意見指官府今次刻意喺最後階段至將非法轉播視訊列為刑事化,目的係偏幫有線,更有評論認為目前非法轉播最多者,乃寶島嘅視頻訊號,而寶島嘅民主化又係華人地區最先進之一,官府規管視頻轉播,有阻隔資訊流通以達至穩定本身管治之嫌。平心而論,又未必要去到咁陰謀論嘅。吾乃由細睇電視睇到大,小城過去一直都係接受外來之二手資訊,細路仔時每二個月就要陪老豆一齊上天台較「魚骨」。到咗小城終於有自己嘅電視台,「魚骨」經已退役咗好耐,公天早就入屋無麻煩,只係間自己嘅電視台到今時今日都未被庶民認受,難聽啲講句直頭係用嚟踩嘅箭靶之一。今日公天俾到大家嘅,係受阻隔下有限度嘅自由,講合法就梗係唔合法,就連兩家以小城命名嘅衛星電視台,大家連點樣可以入到屋都未知,更唔好講官府打造嘅衛視淨係識播狗馬。情況就同電訊局取締「易滋」一樣,話「咳」就「咳」!唔好話庶民橫蠻無理,大家去「銷毀會」投訴,佢哋都解釋唔到點處理好,點解有線可以話加台就加台而公天就唔得呢?但係減台要投訴有線就話合約寫明,咁官府點樣批個牌出嚟?就算條法例大家都明要咁樣行,首先都係要解決咗有線問題至好落實,否則一定有唔少訴訟等住官府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