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有無心規管?(下)

「青蛙巴」咁多意外,根本就有好多內外因素形成。首先「先天不足」嘅係採用車輛根本就唔符合大眾運輸要求。「青蛙巴」早就被人踢爆用「學生巴」代替正規公巴使用,結果有搭乘或者路過人士都非傷則亡,就算司機們幾好身手,都唔能夠避開前後門上落客之盲點,好彩者最多夾傷手腳,唔好彩嘅就被送多一程提早埋單。另外,有人歸咎人手唔夠係「青蛙巴」出事嘅主因。不過人手唔夠就唔單止係「青蛙巴」獨有,其他黃巴橙巴都唔夠人,又唔見人哋出咁多事?所以問題係關乎管理方面。公司內部為咗要「達標」,鼓勵司機努力走多兩轉提供獎賞,不過新嘅公司喺培訓方面時間同經驗都唔夠,再加上咁大隊伍所要求嘅人力,自然會有好多新手或者係唔同工種嘅司機參與,結果造成唔理好醜最緊要出車率達標嘅公司文化,所以至有輪下亡魂。情況同的士一樣,依家全城都話搭唔到的士,甚至連機場碼頭嘅遊客都話截唔到車。而舊區乘客更加唔使截,電召都無的士肯「入城」載客上路,咁算乜嘢公交呢?肥局長建議發多兩百個牌增加供應,不過大家都唔睇好發多二百個牌,會幫助到舊城區庶民出行。反而有人提出不如官府可以全發的士牌係人都可以申請,只要合乎技術者就可以用定額申請牌照,乜嘢人只要有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司機,到時候差唔多所有私家車都可以成為的士,咁就唔慌無的士搭。不過改變政策要官府收回成千個每個價值幾百萬嘅的士牌,都唔係一朝一夕嘅事,倒不如解決咗黃的唔聽Call接客嘅問題先仲好啦,反正重回正軌之後,至少有五十部的士會按照客人電召,駛入舊區接載庶民出行解決燃眉之急,問題都係睇吓當局有無心去規管。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仲要死幾多至夠?(上)

「青蛙巴」又出事,一眾老闆自然無眼睇,但係要搞到全世界火晒,阿局長先至肯出面解吓畫講番兩句,不過眾所周知嘅都係肺腑之言,等於「廢話」。事關佢同大部分嘅官一樣都只係識一句:「我哋會關注!」。送外賣阿叔即刻話:「你試吓唔關注丫,我即刻去老廉度告你收錢唔做嘢!」。不過好老實,小城收錢唔做嘢嘅人大把啦!求其搵個輕軌、建設辦、運輸基建辦、焚化爐、環保局、有線、電訊公司連同電信管理局等……,要數都有排你數,唔理官企大家都收咗錢唔做嘢。淨係插佢一個好似又於理不合,問題係今期佢管正嗰瓣死人兼傷殘,加上每次貴局有所動作,都唔慌會係好嘢,掘大動脈你又話黑暗期,好啦俾你出到術大半年之後至係黑暗,依家又話到輕軌開工,黑暗程度比上次高成五倍咁多,次次你都放流料玩事先張揚連恐嚇,唔插你又插邊個呢?當初你老頂話要處理小城交通,俾個權你話事就係叫你搞掂佢而唔係叫你搞壞佢,發多一個牌出嚟你又貪新公司條件好,批晒最搵錢嘅線路俾佢哋,搞到而家三日唔埋又死人又殘廢,咁樣點叫做搞好佢?本來要你一個人啃晒就唔係好公平,但係無人叫你咁趕做嘢亂咁簽約嘅,你話份約寫明每次出事要罰三至五萬,而要釘牌或者收回路線再批過,要罰夠成百萬至可以,咁大家想問吓到今時今日「青蛙巴」究竟有無被罰過錢?今次一死一殘又會要罰幾多錢?是否閣下所言三至五萬一次?如果係咁計,莫非小城要死多廿幾卅人,局長至會將「青蛙巴」釘牌或者收回經營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