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仲要死幾多至夠?(上)

「青蛙巴」又出事,一眾老闆自然無眼睇,但係要搞到全世界火晒,阿局長先至肯出面解吓畫講番兩句,不過眾所周知嘅都係肺腑之言,等於「廢話」。事關佢同大部分嘅官一樣都只係識一句:「我哋會關注!」。送外賣阿叔即刻話:「你試吓唔關注丫,我即刻去老廉度告你收錢唔做嘢!」。不過好老實,小城收錢唔做嘢嘅人大把啦!求其搵個輕軌、建設辦、運輸基建辦、焚化爐、環保局、有線、電訊公司連同電信管理局等……,要數都有排你數,唔理官企大家都收咗錢唔做嘢。淨係插佢一個好似又於理不合,問題係今期佢管正嗰瓣死人兼傷殘,加上每次貴局有所動作,都唔慌會係好嘢,掘大動脈你又話黑暗期,好啦俾你出到術大半年之後至係黑暗,依家又話到輕軌開工,黑暗程度比上次高成五倍咁多,次次你都放流料玩事先張揚連恐嚇,唔插你又插邊個呢?當初你老頂話要處理小城交通,俾個權你話事就係叫你搞掂佢而唔係叫你搞壞佢,發多一個牌出嚟你又貪新公司條件好,批晒最搵錢嘅線路俾佢哋,搞到而家三日唔埋又死人又殘廢,咁樣點叫做搞好佢?本來要你一個人啃晒就唔係好公平,但係無人叫你咁趕做嘢亂咁簽約嘅,你話份約寫明每次出事要罰三至五萬,而要釘牌或者收回路線再批過,要罰夠成百萬至可以,咁大家想問吓到今時今日「青蛙巴」究竟有無被罰過錢?今次一死一殘又會要罰幾多錢?是否閣下所言三至五萬一次?如果係咁計,莫非小城要死多廿幾卅人,局長至會將「青蛙巴」釘牌或者收回經營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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