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星期六

打擊電腦法案(下)

今時今日小城大部分家庭都有一部電腦,兩至三部都十分普遍,再加上手機功能強大,如要超過一人同時上網,大部分家中都會設置路由器以供同時上網功能,而近年又因不用特別施工便能安裝的無線分享器最受歡迎。但呢類型分享器一般會提供簡易安裝,不知就裡的以為經已設定好,反而門外漢求教專人上門安裝會較為安全,事關簡易安裝其實並沒有做好個人網絡保安工作,無線分享器即是你的鄰居及樓上樓下,甚至旁邊的一兩棟樓的電腦都可以自由進出你的未有安全設定之網絡。今次通過咗之《打擊電腦犯罪》法案,授權衙差無須批准查閱大家拜訪過乜嘢網站,反而更鼓勵不法分子利用一般大眾對網絡知識的盲點,入侵對方網絡而造成嫁禍於人的另一手段。另一方面網上充斥著無數電腦病毒,而且近年越見高明,被害者在根本連自己中咗毒都未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罪犯利用自身電腦作出犯罪行為,隨時亦會無辜惹官非。立咗呢條新法將會大大阻慢小城發展如鄰埠或寶島般的無線網絡城市,打擊小城現代通訊之發展。況且有更多人唔知道呢條例連手機都列為電腦,即係話連最私人之通訊都有可能被人監視(話音通話唔算),咁你話有乜法子唔擔心警權過大丫,加上部分垃圾議員對網絡不求甚解,仲擔心刑罰過輕,佢哋梗係冇問題啦,根本連點樣上網都唔識,但係查案嘅衙差都唔好得幾多,到時因為條法唔清唔楚被人定罪嘅人唔係佢哋,罰重啲搞到冇人敢上網,就可以做少啲嘢又可以減少反對聲音幾咁好呀!佢哋都唔明何謂造成巨額財產損失,唔通師奶扮少女呃賭場監控幾十萬就係?如果咁都關部電腦事,點解唔立法取締報紙登徵婚或字花檔每日送出幾十萬嘅廣告?

打擊電腦法案(上)

垃圾會蠟髮,最新造型係叫做「打擊電腦犯罪」,顧名思義係用嚟處理關於電腦嘅罪案,關乎小城電腦使用者之安全同防止罪案經由電腦發生。原本立法原意唔錯,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電腦科技進行犯罪活動,保障庶民安全。但係代議士中不乏對電腦應用知識甚少之士,對於電腦犯罪之認識及概念大都道聽途說,況且今天電腦功能日新月異,互聯網技術又一日千里,要制訂一套較長遠可行的法例並不容易,如果訂得太清晰過一兩年就又要再修改,太過原則性又等於冇立過法,所以今次通過咗呢條法似乎又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就係個人私隱同警權陷阱。呢條法案最受爭議之地方,就係衙差可以在無須受司法當局批准下,查閱路由數據資料。問題即刻嚟,看官邊位唔清楚乜嘢叫做路由數據資料?呢啲關乎閣下自身安全之問題最好要搞清楚。路由數據資料即係等於閣下上網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會派一個電腦地址俾你,再加上你所使用之密碼核對閣下身分後才開放服務。即係話你每次上網在服務供應商留下之記錄,就叫做路由數據資料(包括你訪問過乜嘢網站去過邊)。咁就即係衙差只須覺得懷疑就可以唔使檢察當局批准,即時監察閣下去過乜嘢網,同邊位聯絡過或者上下載過乜嘢,至於其內容就要獲批才可查閱。講真一般庶民邊會理呢類嘢丫,自己喺屋企上網去到邊睇到邊,根本就唔會理背後有幾多人睇住你去過邊,反正冇犯法俾你知又如何。不過對於罪犯就唔同,真係可以預先知道罪犯有所企圖,但係你又估吓罪犯會唔會知道有可能被人監視緊呢?此等法律只能對付例如當街強搶呢啲初級罪犯,冇阻嚇作用之餘反倒俾藉口衙差隨時監察一般庶民的網上生活侵犯個人私隱。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老廉仍然係紙板公仔(下)

圖片來源:廉政公

老廉公佈個案中,官校事件多羅羅,當中最難搞莫過於官校炒老師一案,事關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曾發生遊行遞信等抗議事件,亦令教師行業的種種問題被庶民所議論。結果老廉一樣係只向該部門發出勸喻,獲接納後就close file唔會再有下文。但係在老廉披露的案情中,指該局官員曾以老師之意識形態作判斷,然後作出炒人決定,但並非唯一考量之因素,所以老廉亦無法判定該局炒人有冇唔妥云云。不過大家都記得該位老師都執教鞭十多年,如果以其表現唔好而炒佢,理由肯定唔夠充分,但係老廉只不過係老廉,又唔係勞工嘅老孫,點有資格理!再加上打官府工連老孫都理唔到啦,所以結果亦都只能係咁。其他官校個案,有某高校違法批餐廳加價、某領導又違規直接參與利益關係之決議,但係都係過咗追訴時效而無法追究責任,報道當中無詳細闡述過咗幾耐,又或者涉及乜嘢問題,只係簡單交代咗個結果,都係提出勸喻或者係罰款了事,即係代表乜嘢都做唔到,咁我哋實情要老廉呢個部門嚟做乜呢?鄰埠廉記最近搞個新總部開放日,詳細向市民解釋廉記工作,展示多宗大案相關證物、打老虎點樣艱辛,連影響市民安危之縮水神仙尺都展覽俾市民睇,令市民真正感受廉潔之重要性,當然我哋唔係要只得十年唔夠之小城老廉,即刻進化到與鄰埠廉記一樣持槍上班咁厲害,但係就如上述之案件咁簡單都唔可以有權力同魄力去執法,庶民就好懷疑老廉打擊貪污嘅決心。若果法律上仍然未能配合,咁點解唔配合好先至搞老廉出嚟?若果只係為咗教育清廉,就唔好要佢哋去查案,查咗出嚟只係發出勸喻就算,邊度會有阻嚇力先?

老廉仍然係紙板公仔(上)

圖片來源:文化局

圖片來源:澳門日報

老廉日前一口氣公佈過去幾年,小城庶民關注極大的幾宗爭議投訴後之處理結果,當中包括住宅改建老人院、官校炒老師、「錢倉」派錢違反迴避規定、「藏經閣」設計比賽唔公平等。全部都係查咗就算,就算有作立案處理,都係只向被投訴之機構作出改善建議或提出指引,冇一單有人須負責下台或被捕。公佈個案同時亦顯示,老廉依然停留在有人投訴至會跟進,唔會主動出擊,令原本打完大老虎之後備受庶民認同之民望,又回復過去只捉雞仔唔打麻鷹之形象。

老實講以小城兩個「錢倉」開倉派錢時,唔遵守迴避規定而存在利益衝突,根本就唔係秘密。成班董事輪流派錢俾自己友,求其做場「騷」就當交差,唔知推動咗乜嘢小城文化藝術,或者高新科技。今次被人投訴,只不過係確實玩大咗條數太離譜,如果唔係庶民根本就唔會對「錢倉」有任何期待,對於庶民嚟講「錢倉」只不過係班有錢有地位人士,搵份輕鬆唔多使做之公職,又可以幫吓班老友而已,當中根本就唔係講公唔公平,係講你識唔識人咁簡單,但係佢哋個個有錢有地位,老廉又可以奈佢哋乜嘢何呢?所以最終只會不了了之。同類個案發生於「藏經閣」設計比賽事件上,老廉對呢單嘢索性連案都唔立,只向相關部門發公函加強提醒。老廉點解咁做?事關呢個所謂比賽根本就係小圈子玩意,講乜嘢全城徵集咪來來去去得兩三間大公司,係佢哋內部先至有咁嘅人符合條件,又有人幫佢哋計埋施工成本,其實根本唔可以叫做比賽,叫招標就差唔多,如果遊戲規則裡面講埋顧問公司員工不得參與,可能最後收件之後,符合條件者只得兩份,連季軍都頒唔到獎,咁又點成比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