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唯有強硬執法(下)

「老記」先行一步,十分令人惋惜。以「老記」多年經驗,面對過咁多大場面(包括身陷火警爆炸現場而受傷等),都能一一安然度過。可惜最後竟然被一宗十分無謂的交通意外,結束佢豪邁嘅一生。有人質疑點解咁多人唔守交通規則,就連斑馬線都唔停車讓行人先通過。其實小城今日唔讓斑馬線行人已經成為社會問題。各種車輛只要有機會可以稍為加速,就會喺城內亂竄,最嚴重莫過於叫「綿羊仔」嘅鐵馬,呢種「綿羊仔」其實一啲都唔溫純,平日不時喺大小道路上穿插,害得唔少其他道路使用者擔驚受怕,而衝燈、逆駛、穿插於斑馬線上的行人等,根本去到無法無天嘅地步。甚至連個別衙差交警亦都知法犯法,趁深宵時分無乜途人,直接貪方便將公家鐵馬逆駛至簽得簿地點簽到,呢種唔趕時間但係貪方便嘅行為模式,經已植根於一眾選用鐵馬出行的一群人中,而小城每年十多宗的死亡交通意外,絕大部分都跟鐵馬扯上關係,亦都成為小城最危險的交通工具之一。
 另外,剛完成的高士德重整工程中,當局為咗擴大主幹道的交通流量,將附近橫街道路上的泊車位取消,本身原意不錯,可提高流量紓緩擠塞情況。不過可惜嘅係流量提高嘅同時,間接令到該帶車速提升,雖然當局增設大量紅綠燈作調節,但亦未能改善驚險場面繼續經常出現。反正唔理當局點樣點樣用行為模式去協助改善交通問題,貪方便唔守法嘅人都會繼續搵位偷雞,要阻止問題繼續蔓延落去,當局唯有強硬執法以收警誡之用,方可制止情況繼續惡化。

仲有乜嘢令老記早走?(上)

資深記者竟然在斑馬線上被撞低,最後成為小城另一交通意外的亡魂。原本冬至佳節個個都等收工返屋企食飯,結果於最受保護之行人安全道「斑馬線」上被撞傷,至送院後不久不幸離世,全世界都大感意外之餘,相信死者本人最估唔到會有呢種意外。熟悉「老記」嘅朋友都知道,「老記」乃土生土長地道老澳門,亦都係事發地點附近「由細玩到大」,親眼目睹出事地點由海傍處處浮木的船廠,變做今日出事的馬路。加上長年接受前線記者的「在職培訓」,對小城街道及環境可謂瞭如指掌,早就練得一身好武功識得自我保護。可惜嘅係隨著小城百業興旺人手不足,大部分人嘅生活節奏都變得急促好多,趕返工趕收貨送貨,甚至趕住去送禮送殯都有。而「老記」近年亦被不斷日益增加嘅突發性工作搞到疲累不堪,加上年紀上揚身手反應難免有所減退。事實上,「老記」的報道生涯亦是十分硬啃,一直站喺報道最前線嘅突發記者崗位,差唔多等於戰地記者,有乜大遊行甚至暴動級數嘅場面,行家必定見到佢出現,而一眾庶民亦都能夠喺電視熒光幕上親眼目睹,「老記」曾被縱火狂徒燒著爆炸的電單車所炸傷。多年工作上嘅付出,身體其實經已五癆七傷,要避上一輛趕住送貨趕到暈嘅貨車真係談何容易。今次嘅不幸事件,令到好多人都驚覺,點解一個咁有經驗同埋咁識得自我保護嘅人,都可以喺一宗簡單交通意外中身亡。除咗係交通意外之外,仲有乜嘢係令到「老記」生命就此結束?

只想草草了事

嘈咗成年嘅「墓地門」事件,官方最後報告出咗,話發現唔到有人涉嫌濫權,亦無人違法,力圖推翻老廉指有人涉嫌濫權嘅指控。但係自從事件爆咗出嚟之後,相關證據陸續浮面。以管家婆由舊政權「過渡」到今日嘅官府,唯有佢有能力趁兩邊官府都未管到小城最大最複雜嘅部門,就算前朝早有立例明令只有重大貢獻嘅人,至可以安葬舊墳。而新舊官府過渡期只係短短年多,就被人鑽到空子,以不法手段進行利益輸送,就算當年唔係管家婆直接批出,涉嫌私相授受就肯定有分,就算以小城今日嘅法律治佢唔到,都唔等於佢可以洗脫責任。老廉今次查到有嫌疑,只可惜未有執法嘅權力。但係知縣命令民署交出點樣去完善墓地管理嘅報告,就好明顯咁偏幫管家婆,尤其係似幫佢解釋多過似份報告。報告內容主要指新法舊法嘅衝突亦唔存在矛盾,又以經分析「法律承認既得權利」,所以話無人濫權。而老廉指摘嘅原文件遺失更被報告指「純屬誤會」,最後就係加強管理同教育大家無事啦,佢哋擺明當全城庶民死嘅。
 任何一宗事件有太多嘅誤會、巧合、一時遺漏等,加埋一齊就等於係陰謀。呢趟民署交出嚟報告,除咗係想淡化事件扮無嘢之外,更重要係想帶出一種政治壓力,事關檢察院仲係進行調查中,而家交份報告出嚟,列明佢哋嘅法律觀點,都想話俾檢察部門聽,佢哋可以用咁嘅理據去進行抗辯,有實質證據至好出手,明顯係「大」緊調查當局,而事實上民署貴為小城管理同混亂嘅官府部門,就連佢哋自己內部都未搞得清楚啲問題點樣發生又點樣解決咗,局外人要查出蛛絲馬跡又談何容易,所以報告只想大家草草了事就算。

禁煙搵老闆嚟搞

明年開始,小城正式禁煙。呢個對於小城嚟講,自林則徐以嚟最大型嘅禁「煙」運動,終於去到落實執行層面。但喺之前通過咗嘅控煙法,官府好大程度上,將就咗字花檔嘅經營,准許佢哋喺室內設禁煙區,而唔係好似其他公眾地方咁,一律列為禁煙。因為咁樣,淨係條例都有爭議,要大家落實執行都幾有難度。官府雖然話早就請咗幾十人做控煙督察,不過齋睇鄰埠搞咗幾年,都仲係經常發生煙民同店東、督察衝突事件,就知道執法並唔容易。講真,小城一般庶民其實都好識做,只要商家店舖話店內禁煙,大部分人都了解而識趣配合,話晒都係河蟹社會,唔會搞乜嘢,最多係飲大兩杯,先至會嘈兩句。相反,依家小城每日有成十萬八萬旅客進出,其中六七成又係「煙民大國」嘅人民,雖然話唔係個個都粗魯野蠻,但若果遇到雞同鴨講,發生衝突根本就預咗。再加上其餘三四成旅客中又夾雜唔少非洲、南美洲等地旅客,就算官府宣傳上有幾足夠,相信都無可避免地會發生不愉快事件,到時旅遊局、衙差,甚至危機辦都可能有好多嘢做,唔知官府有無計埋呢條數落去呢?唔少茶餐廳老闆都話,官府做啲唔做啲,遇到蠻不講理嘅,佢哋根本就唔識得點招架,只可以見步行步,因為自己都唔能夠、亦都無時間同對方解釋點解字花檔可以食煙而茶餐廳就唔得。不過最離奇嘅係,店東或者負責人,若發現有客人喺店內食煙而唔作出制止或舉報,店東或負責人則會被罰款,咁就分明係搵佢哋嚟搞。◇

財爺魔術穿崩

呃咗官府塊地多年嘅星麗門,到而家都仲係唔清唔楚。而財爺則由早兩年嘅鐵定唔會再加賭檯,到今日嘅垃圾會上公開話:若果項目無博彩元素,發展商好難喺市場融資。好明顯財爺係同緊發展商講好說話,而且口風仲係慢慢咁轉。
 財爺被追訪時表示,放唔放星麗門俾佢哋開賭檯,要視乎當時嘅環境而定,到目前為止都仲未收到對方嘅申請,而財爺嘅同事起樓司就確認項目裡面無賭檯。
 財爺係出爾反爾,與及跟同事嘅口供唔夾,好肯定講句係維護緊商界利益。塊地咁多年都仲係爛地,發展商本身就責無旁貸,無錢無本事就唔好向官府充大頭鬼。但偏偏官府又易呃,咁俾塊地任由荒廢又唔追又唔理,明明係閒置用地早就要收返,結果被上手公司搵到人落疊,將成間公司賣盤一鋪就賺咗幾十億,好過你起完一輪之後仲要守番三五七年嘅字花檔,相比外資公司就真係做足晒功課,話起就起資金亦到位。呢個最強騙局轉到落富二代接火棒,財爺等世叔伯梗係要射住,結果好巧妙咁慢慢由無賭檯,變成唔一定有、佢哋未申請,跟住批唔批賭檯視乎當時情況,又加番少少無賭檯間嘢籌唔到錢起,相信到最後財爺只會話視乎情況俾佢哋放幾張檯,又或者係整體賭檯數目唔變,要佢哋嘅其他字花檔轉賭檯過嚟等等藉口,開幕時可能得十張八張貴賓檯,過多兩年就變成百幾張中場檯咁嘅招數過骨。財爺啲戲屎就唔係而家至知,早年由三個字花牌變六個字花牌,簡直係變魔術咁變,不過係穿崩魔術,到而家又重施故技,咪當庶民係流嘅。

最豪新聞局

話咁快唔夠兩個禮拜,官府一輪衝鋒就搞完個「商議式」民調,去查下民間對官府準備修訂嘅《出版法》同《視聽廣播法》有乜意見。不過唔搞猶自可,搞咗好唔妥。民調問卷一出,業界率先發難,指民調方式極之導向性,根本就唔係民調,仲被業界發現就議式小組討論時,竟然出現一圍十多人中竟有大部分係官媒同一機構嘅同事,正一痴痴呆呆坐埋一枱,唔止係導向性,直頭係種票。咁樣嘅民調調嚟做乜鬼?索性場戲都慳番,直接俾三百幾萬個機構交份預先砌好嘅民調,然後叫佢哋啃掂佢就算數,反正場戲都咁屎不如唔做好過做。最離譜嘅係阿局長竟然話大家可以討論好多嘢,官府無既定立場。如果係咁點解官府要推呢個修法建議?只係因為太舊唔適合現代環境?咁點唔合適又唔講清楚,更重要嘅係官府修法嘅方向究竟係點,到而家阿局長都仲係支支吾吾神神秘秘,想令公眾同埋新聞從業員協會接受都幾難。
 鄰埠家陣玩緊知縣選舉,有候選人批評被某媒體抹黑,媒體老闆突然開記招發難,大大聲聲話做過嘅嘢怕乜認!呢啲就係新聞自由,大家可以隔空互炳話之你,只要唔好涉及人身攻擊或誹謗,反正真相只會越辯越明。新聞局點解要咁偷摸搞民調,背後原因我哋都唔想推測,事關而家官府想搞乜都無用,就算個民調報告係點都無人會信,只會被人話場戲做得唔好睇即請立刻回水。官府提出嘅修法建議裏面寫明,建議設立出版委員會同新聞評議會,而家局長又話官府只係問業界會唔會設立呢兩個會,亦都唔會指定乜嘢人去做呢個會嘅委員,咁即係點?若果業界要設立自己內部嘅專業委員,早就自己搞咗唔使佢操心,玩咁多花臣使幾百萬最終講句咁嘅嘢,豪完三千幾萬而家再豪三百幾,果然係最豪新聞局

借屍還魂(下)

傳媒工作者協會強硬反對修訂《出版法》同《視聽廣播法》,明顯因為新法肯定會收緊新聞自由,若果唔係又邊度需要修訂呢?當然,大家習慣咗個遊戲規則,現在話要改所以要反對,呢種心態都好正常。但係協會今次反對嘅其中幾個理由就十分清楚。首先小城嘅傳媒一早就有官方介入,早就天下皆知。而且本地嘅自我審查機制十分成熟,官府無必要再用法例去規管同扼殺僅有嘅新聞自由。況且小城仲未出現英國環球新聞報嘅竊聽同埋修改短訊等嚴重嘅新聞事件,亦都未出現好似鄰埠般狗仔風盛行嘅傳媒文化,而且一直都好規矩,甚至連內地傳媒流行嘅感性報道,喺小城都係少之又少,無端端又加強規範嚟做乜呢?
 另外《出版法》中設立嘅出版委員會,喺西洋鬼時代都曾經推出過,就係因為新聞界強烈反對下,舊官府先至撤回方案。而家自己人當家作主,竟然呢個官方設立嘅委員會想借屍還魂,用嚟控制番自己人,呢個究竟係乜嘢官府?況且官府本身經已有官媒同管理機關「新聞局」,多份大報同電子媒體都受緊官府資助,比鄰埠甚至其他外地主要傳媒,官府嘅介入經已大到不能接受,而家仲要整多個委員會嚟規管,好明顯係官府有人別有用心,唔想傳媒再爆料怕保唔住官府形象。本來小城愛國傳媒早就遍地開花,過往一直同官府都相安無事,點解今次官府係都要搞壇咁嘅嘢?係都要同傳媒對立至開心?若果最終連同視聽廣播法一齊,將互聯網都納入規管範圍,然後強行立法的話,相信官府最好訓練定多啲保安隊。

新聞自由有幾重要?(上)

官府推出新嘅《出版法》同《視聽廣播法》,下個月就會進行民調睇反應。由於下月之民調方式與一般民調唔同,叫做商議式民調,係集合咗一班隨機抽樣嘅庶民經多次問卷調查之後,再一齊討論,期間可以進行發問,之後就制訂調查結果。所以局長早幾日就同一班前輩大佬,及媒介嘅一眾專業人員,進行咗交流活動,順帶推介同埋重申官府立場。佢就梗係話新法係以保障言論自由做出發點,所以唔係針對新聞界,只不過係防止新聞自由被濫用咁話。
 不過傳媒工作者協會就唔賣佢賬,即時向外界發表公開聲明,駁斥現在業界同社會未有共識,亦未有逼切性需要進行立法,而且庶民更加對新法一頭霧水嘅情況底下,官府就咁進行民調根本就係不負責任。更重要嘅係反對個出版委員會同新聞評議會嘅官府背景,亦都關注官府會否將網絡媒體都納入新法嘅監管範圍。
 我哋班庶民真係唔係好識得法律,亦都唔太清楚新聞自由有幾咁重要,不過淨係知道如果無咁多庶民及衙差一齊幫綠巴推車嘅相喺媒體上面曝光,大家可能都唔知間新巴士公司有咁多問題,又或者如果唔係有媒界報道新聞局以三千幾萬批咗俾一間公司搞小城嘅十年成就展,而鄰埠先至用幾百萬,使大人哋咁多,局長都未必會做到咁乞人憎。若果無傳媒揭發,我哋又點會知道,管家婆趁住回歸前後,豪咗小城十幅矜貴墓地俾自己友,老廉同埋檢察當局都係因為收到投訴,至會開立卷宗進行深入調查。雖然最終都有可能不了了之,但亦係咁樣,我哋至有機會睇清楚阿立法主席,點樣打壓代議士追問呢個問題。所以話新聞自由係幾咁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