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開相嘅朋友都知道,喺小城要影一張靚相,首要功夫係識得點樣避開滿天亂飛嘅唔知乜嘢線。當中夾雜咗公天、天眼、電纜電話線,間中還附送底褲毛巾等「手信」,而有線亦係其中一份子。礙於上手洋鬼子明偷運錢,兩個官府又隻眼開閉犧牲小城庶民利益,至會搞個有線出嚟。終於連玩大咗嘅外資都知難而退嘅時候,竟然有間龍頭公天想鯨吞業界買起咗間有線,凸顯法治矛盾,迫令官府作出裁決。問題係一個無認受性嘅所謂專營,除咗唔得民心之外,更重要嘅係佢與大眾為敵控制資訊,到頭來只會被社會淘汰。今日科技一日千里,電話線早就代替咗上一代嘅訊號線,只係小城被一眾專營所包圍,根本就唔會開發乜嘢新技術,一直依靠食老本就夠,結果就出現早前小城斷六親六粒鐘嘅狀態。今日嘅科技就連普通入屋嘅電纜,都能夠同時傳送訊息及話音,官府到時又要點樣規管新技術嘅進入?再者無線技術越趨成熟,「生滋」完又「死滋」,甚至隔空送電嘅技術都經已面世投產,官府到時候係唔係又「加強關注」「持續監察」呢?定係依然故我搞多三五七個專營出嚟,等大家都有生意做而再一次犧牲庶民?若果著作版權法真係有迫切性要趕緊立法,其實亦可以立一個附件將現今官府面對之兩難局面,作附件式收錄而分開處理,既可以唔阻礙立法程序,亦有效暫時保障庶民一直沿用嘅生活習慣,更可避免官府直接面對行政同立法之間嘅衝突,基本嘅三贏局面官府咁耐都搞唔掂,難怪一直被「龍頭」帶位玩之餘,亦使官府「投鼠忌器」,喺解決問題之前俾「龍頭」有位入,可以爭取到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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