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創意產業規劃

當露天球場變為廣場之後,眾地膽除了炮轟車道安排外,亦質疑廣場週邊的創意產業概念。除文化局及圖畫館外,最有力的莫過於「波鞋街」及「天線皇」兩大名店,但其創意產業會中並沒有以上兩大護法參與,而附近一帶的名牌學府都需要寧靜環境,這與鄰近的商業街要求人流旺盛有所衝突。規劃之初因應文物保護下發展創意產業,來挽救附近商舖的生意,到廣場將近完工之際,大家才發現廣場只不過是街坊們放狗的上佳地點。原以為可替代噴水池作主要表演場地,但附近商號清一色只賣波鞋,到天線公司交費買入場券等,我等「老餅」未夠勇氣扮小朋友扮「潮」,所以都係留番比「潮州佬」。

商人官府十分明白市場需要有創意,而創意有沒有市場則關係各位如何經營。官府從前朝接下投資不菲的破舊文物,每年維修保養花費不少,正一做又係唔做又唔係之餘,唯有依靠民間智慧以為可以福為民開,誰知所托非人,該會終日只懂攤大手板,每月搞兩場搵交通佬襯之餘,反應不及牛柵前身的藝術跳蚤。官府除了未能大刀闊斧接收地權來發展外,更未有完善計劃提高業權者對創意產業的興趣,皆因官府亦未懂如何把創意變成產業,帶動經濟誘因促進社區繁榮。但既然要規劃,就要了解創意從何而來。外地經驗得知投資銀行於發展成熟的市場內,到處找尋未來回報高的發明或計劃書,利用本身之風險評估機制決定誰有更大發展空間,當然商人一定唯利是圖而不能盡信,官府應當培育相關評估部門來決定創意產業如何規劃,小城之創意才可有望成為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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