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小城世紀大盜(下)

世紀盜竊案其實帶出咗唔少社會問題,從衙門公佈之案件詳情可窺一二。首先犯案者乃三十多歲的押送主管,任職該保安公司約五年左右,按照老舊過去的標準,此君升得好快,而且備受信用,不消兩年就可晉升至銀行解款主任一職。當中卻可有另一種解釋,就是犯人由入職開始,小城就進入勞動力不足時期,有經驗的保安員或主任大都被賭場高薪挖走,蜀中無大將的情況下,唯有把最有經驗的人晉升,去頂替已被挖走的高級位置,就算對方仍未合格亦只好如此。再者,老舊傳統中要當任何備受關注的職位例如帳房收銀、金行職員、銀行櫃台員工,除了要有人事關係介紹之外,要另加舖保(即要有份量人士作擔保才可成事)。若今天的勞動市場中仍保留此傳統,或可有再多一重的保障。另外,引發犯人犯罪的誘因,亦可能因為小城經濟的突然起飛,製造出巨大的同輩差,疑犯可能因為身邊的友人或前輩,在轉到賭場任職之後急速提升生活質素,為了要與原本與自己同一級別的人看齊,令原本自認有同樣能力的疑犯不甘被同輩看扁鋌而走險。事實上保安護衛員的工作十分艱辛,除了要輪班工作外,同袍中的本地人甚少而且大部分都是上年紀的人,要在職場找到可交心的朋友十分困難,最後自然要不斷消費以打發個人寂寞。最後案件留下一個最大疑問,亦都是大家十分關注的,就是疑犯如何能避過多重天眼及班同事的監察,可以獨自取走兩千多萬圓,而竟然可以犯案數十次都冇人發現?除咗疑犯睇通監察漏洞之外,相信更重要者乃護衛公司內部,沒有足夠人手去監察整過交收過程,才可令疑犯有機可乘,只要內部的得過且過,就算有再完美的保安系統,都唔能夠阻止同樣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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