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手法問題(上)

近日最震撼小城新聞,莫過如「幼兒饑荒」事件。全城一罐難求日子持續之下,官府急推「本地嬰兒專屬奶粉」計劃,將「幼兒饑荒」定性為「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小城有身分證之一歲嬰兒至少個個都有得食,事件先至稍為平息。
 今次造成全城奶粉荒主因,都係強國同胞大舉南下掃貨,加上水客帶動令小城市面缺貨所形成。
 其實強國同胞早就於世界各地奶粉主要原產地進行搜購,搞到成為世界問題。繼而於不久前攻陷鄰埠,搞到鄰埠父母日日叫救命,而一水之隔嘅小城自然難逃厄運,市面貨源瞬間蒸發。今次官府嘅迅速反應,小城父母們大都一致讚好,相反鄰埠到而家都仲未有實際措施處理問題,搞到連鄰埠新聞都叫官方學吓小城點樣處理。但係今次官府用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去處理奶粉問題,雖然只不過係暫時性,但係亦都開咗一個好壞嘅先例,就係乜都唔理先用行政手段處理,只係治標唔治本。反而鄰埠對於問題嘅根本處理,坊間有好多唔同嘅建議俾官府,差在對方官府做唔做咁解。例如有人提出制度內有「法定儲備商品」呢條法例,只要將奶粉歸入此法例成為項目之一,就算商家要賣俾強國同胞,都要留返一定數量喺個倉度等本地人亦有得買,而且官府亦有權限制售價同禁止出口。呢種做法若果鄰埠官府決定,將會係由鄰埠知縣同行會成員通過,就可立法即時生效。而呢種處理方式同小城嘅行政命令最大嘅分別,就係處理方式屬永久性,唔使擔心搞搞吓又要再改,而且更加有法律效力,將來就算有乜唔妥,都唔使由知縣一個人攬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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