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代號」時代(上)

圖片來源:澳門日報
上月底小城兩銀行發生「ZZ」事件,第二日就成為主要報章頭條,而報導更標明那兩間銀行,亦有圖片顯示銀行前排隊的人龍,報導更講明銀行派籌都派左四百幾號,當然亦有報導銀行同官府負責人開記招闢謠。 而鄉公所負責人更呼籲官府切勿對事件掉以輕心,通過各種偵查手段,嚴查網絡包括手機短訊造謠的犯罪行為云云!
 兩週後其中一間「xx銀行」向衙門舉報,發現「CCC」網站討論區內有人貼出「XX銀行ZZ」一帖而要告人,衙差第二日就拉咗人,效率之高近年罕見。事件翌日又即時成為新聞紙頭條,不過今次報紙做法就如這篇文章一樣,相關人物及機構名字全部變晒XX乜乜,除標題寫明被捕字眼外,副題又指「司警不排除再有人法辦」,而社論更指必須盡早立法規管網絡言論。但係有上網睇過該帖子之人士,全都十分驚訝點解「XX銀行」會報案,衙門又會咁快拉人?點計時間事實與帖子內容都唔構成衙門所控告帖主之罪名。一時間網民群情洶湧,有人呼籲捐錢幫帖主同銀行打官司,又有指如果帖主要被捕唔該拉埋報紙主理人。跟住電子媒體、代議士同埋學者紛紛發表意見,一時間全城鬧哄哄。過兩日法院指未有強烈跡象顯示帖主罪項成立。網民即時指衙門濫權,大部網民擔心小城言論自由被打壓,事件造成白色恐怖,最後網上更發現要求某大主要報章道歉等言論,執筆當日衙門澄清只係按「柯打」做嘢,無打壓言論自由,睇到此文完全用晒代號,看官都應該了解本人對事件的立場與態度,唔明代號答案自己上網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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