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為解決小城「搭車難」問題,特意開發兩百個八年期的士牌作套戥。不過由開標競投至今,不時被業界團體、商會以至前線司機批評開標競投唔合理,而且亦未能於市場上找到合乎條件之環保車輛,最終官府都要將截標期延長七日,好讓有意競投者有充份時間作市場調查及收集資訊,方能提出合理嘅落標價作競投。
作為小城公交之一嘅的士,本身就唔係一個公平參與嘅服務性行業。礙於發牌制度及收費標準以至車身顏色等都被官府限死咗,咁多年以嚟呢個行業形成咗車主(牌主)同司機嘅租賃關係,基本上已經同服務完全脫離關係。而庶民則覺得「有幸」能搭上的士經已十分滿足,根本就唔敢奢望的士仲會提供乜嘢服務。唔少業界人士甚至前線司機都明言,就算官府多發一批的士牌,都唔能夠改變司機唔肯入舊區接載乘客。始終的士行業乃一門生意,無義務為官府解決舊區庶民出行問題,除非官府喺發牌制度上附上特定條件,否則點都唔可能解決問題。按照業界嘅邏輯推斷,既然相關人士都講到明呢一行係自由商業運作,而官府又係以競投形式招標,照理只會有願者上吊,條件合理與否只會睇投標者意願。就算行內業界認為條件幾咁差,只要有人認為條數計得掂,都可以入紙落標進行競投,若果真正條件太差,最多都只會造成無人落標競投,到時官府自然會改變投標條件。況且每個人都有自己嘅經營模式同底線,唔可以因為行家話唔合理,就唔俾人落標競投甚至要官府遷就自己接收市場資訊,延長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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