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星期二

諮詢變投票(下)

「政制發展第二階段諮詢結束不到十日,特區政府、行政會極速分析了十六萬多份意見,並完成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討論」。以上係一直為「二加二」護航嘅「主流媒體」頭條內文。今次嘅「諮詢」可謂創多個官府歷史先河。首先第一輪「諮詢」只花兩個禮拜,就「搵到主流意見」方案。就連民署垃圾桶搬唔搬都用咗唔止兩個禮拜諮詢,真係快到無朋友。而首輪政改諮詢一月完成,收咗二千幾份「意見」,唔知係唔係官府真係好認真咁去處理諮詢所得嘅意見,官府要花成個多月時間去處理呢批意見,然後制訂第二輪「諮詢」嘅草案。當「諮詢草案」出台嘅時候,「管家婆」話到明只係俾大家作參考,可以有唔同意見咁話。去到第二輪諮詢都只係花咗一個月多少少嘅時間,就完成咗多場「諮詢會」。但係由於官府制訂嘅「諮詢方案」引起坊間好大反應,成功引發正反雙方集中只討論加減問題。除咗官府之外唔少團體都各自發起政改研討會,論壇等。最後官府收到有成十六萬幾嘅「政改意見」,當中大部分都係影印單張上簽名嘅「意見紙」,再次證實官府轉移視線手法奏效,將第二輪原本應該係諮詢,改為投票決議。睇返「主流媒體」嘅頭條,就連佢哋都拜服官府可以用咁短時間,極速完成到十六萬份「意見」分析,仲要連「行會」討論都完成埋準備提交「垃圾會」。其實無他嘅,只要大家理解官府第二輪嘅「諮詢」變咗做「投票」,就能夠明白官府如何能以極速0.75秒去處理一份「政改意見」。若果將十六萬份「意見」視為十六萬票,仲只有正反兩面,「點票」一日都嫌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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