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有幾多走資司長?(下)

圖片來源:新聞局走資司長又要閉門開審,但凡官府做事都係以閉門造車方式處理,坊間已大把理論推算其結局如何,比無間道更多唔同版本,網上熱賣8月1日開上盤定下盤定係A和B和。咁大件事都唔關心當然有失公民身份,但大家更關心係公僕團隊中有幾多人逃出法網呢?就算走資司長權傾天下,都不可能沒有共犯在其部門之內。不過一切都要有法律同證據才可表現小城為法治管理之地,但小城之管家婆法改乏力,法律法規仲用緊中古時代之文物,嚴重滯後於現代社會,咁又何德何能可以令庶民覺得小城衙門係公平公正公公開呢?即使終審判決大老闆有權立法,但其認受性被坊間多次質疑後,基本上唔多識法律之庶民都認定“新例”都係非法條文,犯新法都有機會“過倒骨”,就更加對執法者實行“啋你都傻”,惡性循環下,衙門管治失效民怨加劇,只會令現今混亂的小城再添隱憂。

姑勿論今次走資司長一案如何了結,現任之“手尾司長”都要實行其“執二攤”之功能,雖則期望不高,但都希望佢能做番單大野,搞好輕軌及塔石手尾之餘,搵出其餘的“走資司長”黨羽,改善衙門內的走資風氣及效率,把握重建官府聲望之時機,借用佢上台時講“做好呢份工”,呢樣都係大眾的期望,話晒官府內佢老兄都總算有聽取民意之經驗,好過剪綵司長淨係剪彩先見佢丫嘛!做得好自然就有民意依歸,好快可以結束其“7.11”生涯,有番覺好覺訓啦,況且若真係做得好有得連任,咁佢就可以實現優化方案內的承諾,跨越現屆任期實現庶民對他的期望,到時大老闆個位都有機會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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