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星期六

無上限的運動會(下)

圖片來源:澳門旅遊局從策劃宣傳者的角度睇,是次“運動會事件”的宣傳人員可謂世界上最幸福的執行者,在無經費上限的條件下,做得唔好可以做到好為止,設計不合用起完可以拆過再起,甚至買左件平野覺得唔靚都可以唔要再買過件最靚黎用。環顧世界上其他有管理機制的政府,最高責任者得出咁“嬌人”的成績,人頭落地左九萬幾次都唔掂。不過官府又好似冇呢個處罰制度,當事人依然健在仲飛來飛去代表官府出席國際會議,大家估下外國政要高官們見倒呢位高官咁都冇事冇幹,會點睇小城官府的官治能力呢?官府在充數粉飾門面的當時,有冇諗過今日會成為世界的笑柄、庶民漫罵的對象?責任者仲話想回歸官場繼續執掌運動部,相信若果成真,小城又有新一輪的上街遊行潮。但係今次最大問題並非最高責任者要否人頭落地,因為最高責任者都只不過係執行人,能座擁如此巨大的資源及權力都是由官府所提供,官府如何決定批準這些資源的運用方式,都直接影響當事人如何運用資源的態度。不過由於人官府接連發生“運動會”及“走資司長”兩大事件,直接損害官府的管治權威。在今天官府的管治威信幾近插水式地創新低,若官府繼續採取全體公僕一同承擔某一兩個部門所犯的過錯,則對其他部門是十分之不公平。連公務員團隊都對官府產生不滿的話,到時出現的社會動盪將由新一屆政府面對,咁就對下屆政府更加唔公平,最後受害的結果都是小城庶民。官府必需趁任內當機立斷,採取有效的政治手段,為下任政府解決這個自己一手造成的潛在危機,方能真正為市民的未來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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