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反對鐵馬咪錶背後(上)

執筆日鐵馬咪錶尚未實行,而坊間經已鬧哄哄,支持及反對意見各有立場,唯獨反對一方之人數似乎具壓倒性。官方今次試行咪錶制,亦不失為絕橋一道。從用者自付之理念角度出發,但凡道路使用者都應該付費去安置其個人車輛。呢樣嘢只要向所有駕駛者詢問,就不難發現連死硬派反對者,都只能支吾以對不敢宣之於口話「以前不嬲都唔使錢,點解依家要俾錢?」。事關今日只要唔係行動不便者,小城所有人都有過坐鐵馬的經驗,甚至細如手抱嬰兒亦要被母親抱在手中乘坐父親駕駛之鐵馬一同出行的鏡頭日日見到。基本上早前通過咗但係又被大力反彈的「道路安全法」經已形同虛設,都唔記得幾耐無見過人執法。今次官府試驗之鐵馬咪錶設於關閘附近,公仔箱於上址附近進行街頭訪問時,十個有九個駕駛者都話我如果過關咁點返嚟入錶?咁就印證咗一樣嘢,大部分鐵馬駕駛者根本就無意識「付費去安置其個人車輛」,即係唔會理附近有一個大型停車場提供大量鐵馬泊位呢個現實。四輪車主自然有咁嘅經驗:只要泊入關閘停車場,就會發現所有車輛都會泊在最近出口的走佬位置,包括二輪及四輪,而兩層闊落的泊車空間又只會有底層之停泊位有近八成之入座率,當中混集四輪及少量二輪車,而大部分二輪車則全停在底層的行人道位置阻礙出口,四輪車即又停泊於原本設置給二輪車用之泊位上,結果該停車場的所謂停泊規則根本無人會理。當然啦,連地面官府之管理都咁差,私人公司之收費處又點敢跟足規矩罰人錢丫,只要大家交足泊車費就算,即係只要你夠惡就無人敢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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