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星期一

再談交通(下)

官府以加泊車費之想法去改善交通係有違常理,根本官府只係想將自己造出嚟唔夠空間之停車場加價,而迫一般市民唔去旺區,但係咁樣一來除咗令旺區減少人流之外,亦鼓勵唔到周邊地方發展私人停車場,結果只係全部都由官府做晒,阻礙私人市場對車位需求所作出的調節作用。再者,當旺區人流唔夠又點樣去實踐官府經常提出之多元發展呢?事實上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好多私人停車場,係旺區為公家停場發揮市場調節作用,有錢有暇之人自然可以選收費高昂之停車場,相反一般打工仔自然以算盡以最佳時間提早出門以便泊得平價車位,呢啲就係有錢人同打工仔之分別,而官府維持平民收費之停車場,亦起到價格平衡之作用,令私人市場之價格不會幾何級數遞增,當中的微妙關係正正就是做到方方面面都能各取所需,而並非官府硬加有形之手去處理可以達成的效果。況且對市場作出調節的官府之手,必須在市場失效之時才能出現,此乃今日所有人的共識,反之只會釀成如鄰埠腳痛知縣的慘痛教訓。而交通局到今日都淨係識推出一啲細眉細眼嘅政策,例如鐵馬咪錶位,將行人道割出部分用作鐵馬泊車等標同本都治唔到嘅方案,大部分係臨時性,部分更加只係試行性質,根本連短期解決方案都講唔上,更加遑論長遠政策,就算今次公開諮詢,亦都只有一個月嘅時間,仲要係年尾流流邊個得閒提出什麼解決方案,大家真係好懷疑今次官府搞諮詢,是否好似上次廿三條一樣,定咗個框就搞所謂諮詢大會企圖主導民意呢?如果係咁佢不如慳番都得,反正就算政策訂好之後,大家有唔妥一樣會照上街去表達不滿,同上次幾千部鐵馬上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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