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查封「民宿」(下)

一間甚有風味嘅舊建築,一個數百年歷史嘅古舊街區,向外地遊客提供經濟實惠嘅住宿,除咗法律無提供一個生存空間俾佢哋之外,根本諗唔到有乜嘢影響附近居民、危害旅客安全嘅問題。唔少人都奇怪小城作為一個旅遊城市,點解喺周邊地區咁流行嘅「民宿」概念,到今日小城官府都接受唔到。原因好簡單,自從小城開放賣賭之後,帶動唔少外企向小城投入龐大資金,建造巨型字花檔、華麗超星酒店金碧輝煌,共同打造紙醉金迷不夜城嘅「東方拉城」。呢班外企投資小城,到而家都未夠十年,幾百億嘅資金有排都未回本,佢哋嘅房價下下千千聲,若果官府批准呢類平價民宿喺小城發展同佢哋爭飯食,外資分分鐘會以撤資要脅官府,防止投資嘅利益受損。況且自從開放賣賭之後,小城發生唔少外地不法份子,租用字花檔周邊嘅民居,進行例如吸毒販毒、賣淫等不法行為,甚至有大耳窿租用單位禁錮債仔,對周邊環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變成影響治安嘅犯罪溫床。今次官府以《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執行查封,出發點及成效廣獲庶民認同,但係對於剛被查封之獨立建築「民宿」,無辜被一眾無良非法旅館所牽連,唔少意見都認為官府應該有效規管及向外推廣合法住宿,最重要係接受「民宿」理念,對於有良好管理嘅好旅館,有系統地進行規範同監管,為民宿及非法旅館訂立明確分野。好彩負責官員翌日亦對媒介表示,未來將會研究創設條件,為小城「民宿」作出定義,推動小城旅業發展。咁至係符合小城未來發展需要,亦可順道回應庶民活化舊區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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