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星期二

再爆大鑊(下)

 至於擾攘多日嘅澳洲籍男子被毆事件,一個明顯係由雙方誤會而造成嘅事件,結果可以發酵到咁多日的報道,除了一方不斷以陰謀論懷疑對方身分之外,大家都感受到有人根本就唔肯亦唔想認錯。但係事件發生嘅過程差唔多全被攝錄鏡頭拍下,一般觀眾其實都識得判斷誰是誰非,雖然鏡頭並沒有直接拍下外籍人士被工人領袖毆打的一幕,但就拍到外籍男子被工人領袖阻止離開現場的一刻,而同一時間已經見到外籍男被其他人拳打腳踢,而工人領袖並沒有出手阻止,當佢宣稱只係拖住外籍男隻手帶佢離開現場嘅時候,大家都好明顯知道同大家眼見嘅有出入。若果以一個人之行為去判斷群眾行為似乎太武斷,但係今次若果講衝突係由警方挑釁在先,同樣亦都唔太成立。因為無視警方安排之遊行路線,強行改變原定路線就已經係首先發起挑釁。而遊行隊伍中發現的小偷事件,無論如何都只能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而唔應該當街執行私刑。終於衝突過後滿地石頭、水樽、竹枝、藤椅甚至國旗,全部都係示威者曾經使用之「武器」之一,反觀有評論員收到庶民送上防暴警察所持盾牌的部分殘骸,使大家可以清楚知道示威者當時使用之力量何其大,而且更多的畫面顯示示威者不單使用長竹架起的國旗拍打防暴警、更加以標槍形式將長竹國旗擲向警方,而警方除了用水炮及胡椒噴霧驅散示威者外,亦未有使用更大武力。只可惜警方除了用水炮誤射記者之外,又用安全理由阻擋記者進行合法採訪,更加無視示威者要求受傷人士的處理,結果於庶民心中雙方都變成輸家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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