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早前有代議士稱,官府與其年年派錢,不如預支一舊錢,再發多一個字花牌,然後按庶民比例攤分股份營運,咁樣就可以唔使官府要年年計吓有幾多錢剩,點都應該每年有錢派咁話。呢位代議士唔知係唔係見鄰埠官府代民炒股有錢贏,就有樣學樣建議官府照抄舊橋,不過換咗做字花檔咁解。竟然諗啲咁嘅方法去叫全民做字花檔股東,切合晒鄰埠傳媒對小城之評語就係全民皆賭。你可能會話大家都係做股東,又唔係叫你去賭。不過若果用番代議士之邏輯,鄰埠唔少細股東都喜歡幫襯番自己有持股之銀行或企業,咁如果全民皆字花股東,去幫襯番自己公司買番兩口係唔係好應該先?問題就係呢間新字花檔就必然會令其他字花檔被歧視,至少有咗幾十萬人為保自己利益而減少甚或唔去幫襯其他字花檔。同時亦都變相鼓勵全城庶民賭番鋪,誘發更多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坊間唔少庶民都唔想見到小城過份依賴字花業,而官府亦都表明會控制字花業之發展,而家代議士咁講係唔係唔多用腦呢?再者唔喜歡字花業之人士,明明只係望官府控制成本有道而獲取應得之回報,但係就要改為睇住間字花檔殺唔殺到客,同埋多唔多人去賭,先至知自己有無錢分,直頭係擺佢哋上檯。事關呢類人士本身都已經唔希望小城有字花檔,不過礙於歷史原因所以無計,依家仲叫佢做埋股東一份佢肯過你至奇。見到小城咁有質素嘅代議士,幸好佢係經選舉出嚟,如果係官委,官府仲唔被人插到暈?好彩呢個只不過係建議,官府斷估都唔會亦唔應該理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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