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

老廉嘅「法院判詞」(下)

今次「老廉」做嘢無非都係阿頭想挽回垃圾會一役嘅民望。不過好可惜,今次嘅報告淨係俾人知道佢眼高手低,完全見唔到乜嘢有益有建設性嘅建議,而且仲係俾人覺得「老廉」只係識得從法例出發,完全唔知道個世界發生緊乜嘢事。成份報告一開始就淨係識得話人無頁碼無系統,但係又無向外界交待「有線」如何成為專營,一味指「公天」係「非法」,佢根本無理過自己都係睇呢啲非法傳播訊號長大嘅,除非佢唔認自己喺鹹蝦埠大啦!
 老實講,睇完呢篇「勸喻報告」大家都覺得似法院判詞多啲。事關「勸喻報告」裡面只係陳述「傳訊部」點樣無能解決唔到問題,同埋「指示」「傳訊部」一年之內解決「有線」同「公天」之間嘅問題,仲唔係法院判詞係乜?成份「報告」雖然列出「傳訊部」向官府作出咗幾個建議,但係都被佢一一否定,令到大家都真係以為「傳訊部」零建樹無做嘢不特止,仲差過細路仔玩泥沙。好耐都未見過咁嘅評語囉,雖然我都唔係好滿意「傳訊部」嘅作為,但係份「報告」最大問題係只不過將「電訊部」交託嘅資料進行「捉字虱」,根本就唔理解問題發生喺邊。馮官知唔知乜嘢叫做IP?知唔知乜嘢係CDMA?GSM1900同800有乜分別?銅線同光纖有乜嘢唔同?將來味覺資訊點規管?係唔係應該起番個味視聽資訊管理局呢?如果佢真係咁有心想做嘢,就請佢建議立法當局建立一條實在嘅法律出嚟,好等小城有法可依做到真正有制度。連佢都講唔出可以用乜嘢法律去處理個問題,唔好當庶民係傻口架啦!睇少一兩場英超事少,要大家交完特貴電話費再交電視費同固網費,你就真係當我哋傻口架啦!至少專營權自然死亡都叫做唔係辦法之中嘅辦法!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