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

罪魁禍首(上)

青洲木屋屢傳迫拆偷拆,居民生活受到不同程度滋擾,更甚者生命安全亦受到威脅,庶民多次報衙門兼向官府負責單位申訴,但事件照樣發生,雖然官府口口聲聲話關注青洲坊木屋遷拆,需要合法合理。但到今日為止衙門當局都仲未有一單立案或者係偵訊。青洲木屋區呢單嘢,自從幾年前官府開始發現小城公屋需求甚殷,決定拆遷木屋區嘅時候,區內就不時發生強拆破壞等不法事件。雖然現今區內有幾多真正原居民都成疑問,但罪魁禍首點計都係發展商。
 青洲呢片木屋群,我哋細路仔嘅時候都不時發生火警,環境衛生亦十分惡劣,住喺呢度嘅居民,若果唔係無辦法,真係送比你住都唔住啦。而早喺西洋人話事年代,早就將幅地皮,批給一間發展商發展成廉價樓,好等居民有較佳嘅生活條件。但呢間發展商咁多年以嚟一直都無發展個過呢幅地,直至官府準備收番幅地建公屋,忽然間發展商就好努力咁收樓收地。但發展商對每戶賠償價格不一,導致收樓進度被拖慢,而且區內住戶經歷咁多年,樓宇同土地都唔同咗價,套用行內術語就係麵粉貴過包,不過發展商依然無償咁代官府收屋收地,點解咁著數?原來係官府應承咗發展商換過另一塊地俾佢哋發展,條件係要負責埋呢個地段嘅拆遷賠償,即係話官府將成個青洲坊外判俾發展商,而用過一塊地去同佢換番一幅地。所以先至有唔使錢免費幫官府同居民進行拆遷。但係正正因為呢個咁嘅條件,發展商開出嘅收樓條件梗係差到無人有啦,真係慳得一蚊得一蚊,但官府就成功洗手唔理,總之發展商限期之內交番幅地皮出嚟就得。難怪居民日夜投訴備案,到依家都係石沉大海無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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