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

爭產下的受害者

上個禮拜小城最轟動新聞,莫過於小城賭王家產分配一幕。年屆米壽之年嘅賭王,一個星期下來不停發出家產分配新聞。老實講以賭王一家四房,仔女都成十幾廿個,庶民一早都預咗賭王家庭遲早出現爭產問題,問題係搞幾耐同埋搞幾大咁解。鄰埠年中都發生唔少富豪死後家族爭產事件,其中最出名嘅梗係「小甜甜」單爭產官司到而家都未搞得掂。不過賭王呢次嘅劇目精彩到日日新鮮,除咗因為係富豪仍然在生就發生爭產事件之外,首先由家族公佈家產分配之後,跟手又話炒咗賭王嘅代表律師,不過未夠半日,律師就已經發炮指家族嘅分配唔符合賭王意願。但最重要嘅係竟然富豪本身都被人拎出嚟做道具,照貓紙讀聲明,最後仲要搞到律師要上法庭告十一個家族成員添!曾經叱咤吒風雲嘅賭王今日被迫做人肉佈景板,庶民關心嘅,梗係賭王轄下一眾企業,會唔會因為呢次產權分配而影響到公司運作同決策。好笑嘅係官府同鄰埠交易所都話未收過賭王企業股權變動嘅申報,即係話事件並唔係官方正式決定,因為如果真係咁做有規定必須向官府同埋交易所提出,否則就係犯法,因為法例上規定任何上市公司嘅股權變動,都要通知官府當局先至可以正式公佈。不過大家經過今次一役之後,知道原來咁樣做都係無王管,因為佢哋揀咗用送贈形式,就可以唔使通知官府自己話點就點,結果幾日落嚟賭王公司股價大上大落,雖然事實仍在發酵當中,但最終因為事件而損失嘅股民究竟邊個賠俾佢哋呢?官府係唔係有需要修訂法律,去規範呢種咁嘅消息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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