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

冇解決過問題(下)

「橙汁店」選點搞出個大龍鳳,本來就係一場鬧劇,可惜嘅係官民雙方都唔識點樣溝通,結果至會搞到咁僵。事情本身好簡單,都係一個利字掛帥。吸毒者以背景計,一般分兩大類。一種係低下階層,備受生活壓力影響,以為利用毒品可以逃避現實壓力,結果成為癮君子。另一類就係有家底但係缺乏關顧生活空虛,結交損友誤墮毒網。喺呢度好簡單兩句就解釋咗吸毒者嘅問題,但係真實嘅時間更加漫長,好彩喺一兩年戒毒成功,唔好彩者斷斷續續成世人都不斷戒完毒再吸毒,直至生命完結。可能好多人都講應該俾吸毒者知道犯錯後嘅後果,讓世人有所警惕,反正現今社會都唔會理邊個有冇問題。但係「橙汁店」本身係為咗希望戒毒者而設,即係話吸毒者希望作出改正而努力,即係話唔會有影響附近學校、社區等嘅行為出現。居民提出嘅有乜事發生邊個負責先?呢類咁嘅問題根本就係強人所難。如果過馬路被車撞親就梗係叫司機賠啦,但喺屋企食魚哽骨,唔通叫條魚負責賠咩,所以最後問題同屋企嘅小朋友,同埋附近嘅學校無關。真正嘅問題係附近居民唔想「橙汁店」出現之後,影響自己所住嘅樓價。事關呢兩年有幾個貴價樓盤落成,突然間帶動附近樓宇身價倍增,若果突然開間「橙汁店」,咁自己層樓想扮豪宅都唔成,白白唔見一大截,唔同你死過至奇啦!但係唔好唔記得點解官府要選址喺呢個地區,其實就係因為呢度係重災區,即係最有需要嘅地方,若果大家都唔理身邊附近有需要嘅人,到頭來想戒毒者冇地方戒毒,只好繼續吸毒,到時禍延下去就只有當地居民嘅下一代。當然,大家都只係希望保住自身樓價得到可觀價值,從而搬到另一社區生活就另當別論,只不過係問題根本冇解決過咁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