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可以點算呢?(下)

意外發生之後受影響人士去知縣遞信希望官府出手,個人就反對官府用公帑協助重建,雖話佢哋係受害者,但係都係大廈嘅業主,自己嘅物業出事都唔理要官府打救似乎講唔通。況且只不過係百多萬,一個單位嘅價值都唔只呢條數啦。若果只係因為唔知幾時至可以追討到賠償,而唔願意夾錢去處理問題,反而要官府幫手埋尾,對於小城其他庶民嚟講係十分之唔公平。就正如早排嘅一幢危樓,工務局經已通知咗要修繕,但係好快就變咗做危樓,結果官府要安排安置住客容身同埋拆卸。呢次官府出於人道去協助居民本來無可厚非。不過私人物業自己都唔打理,反而要求官府出資幫手搞掂就於理不合。事實上官府近年因為糧餉充足,亦都推出咗好多舊樓維修資助計劃,幫助咗唔少舊樓業主改善公共設施,同埋減少物業老化,使大家可以有更佳嘅居住環境,但係都唔應該要官府出埋錢俾大家裝修屋企。官府若果係想協助呢班受影響嘅居民,可以幫佢哋向銀行做借貸,官府做擔保首先處理咗維生嘅問題。若果日後有小業主唔還錢,官府可以實行釘契唔准買賣。好等大家可以喺呢段時間回吓氣,同時睇吓點樣可以追討到賠償,甚至待法院作出判決,將單位變賣作為賠償,呢啲都係官府可以做得到嘅嘢。問題係而家受影響嘅居民求助無援,而官府各部門就各自推卻,無人肯出手。而小城又唔似鄰埠咁有個社會福利處可以求助,不過大家到而家都未搵議員同機構協助,亦都好奇怪。可能大家都仲未識得點樣處理呢個情況,咁又叫大家點算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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