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新聞自由有幾重要?(上)

官府推出新嘅《出版法》同《視聽廣播法》,下個月就會進行民調睇反應。由於下月之民調方式與一般民調唔同,叫做商議式民調,係集合咗一班隨機抽樣嘅庶民經多次問卷調查之後,再一齊討論,期間可以進行發問,之後就制訂調查結果。所以局長早幾日就同一班前輩大佬,及媒介嘅一眾專業人員,進行咗交流活動,順帶推介同埋重申官府立場。佢就梗係話新法係以保障言論自由做出發點,所以唔係針對新聞界,只不過係防止新聞自由被濫用咁話。
 不過傳媒工作者協會就唔賣佢賬,即時向外界發表公開聲明,駁斥現在業界同社會未有共識,亦未有逼切性需要進行立法,而且庶民更加對新法一頭霧水嘅情況底下,官府就咁進行民調根本就係不負責任。更重要嘅係反對個出版委員會同新聞評議會嘅官府背景,亦都關注官府會否將網絡媒體都納入新法嘅監管範圍。
 我哋班庶民真係唔係好識得法律,亦都唔太清楚新聞自由有幾咁重要,不過淨係知道如果無咁多庶民及衙差一齊幫綠巴推車嘅相喺媒體上面曝光,大家可能都唔知間新巴士公司有咁多問題,又或者如果唔係有媒界報道新聞局以三千幾萬批咗俾一間公司搞小城嘅十年成就展,而鄰埠先至用幾百萬,使大人哋咁多,局長都未必會做到咁乞人憎。若果無傳媒揭發,我哋又點會知道,管家婆趁住回歸前後,豪咗小城十幅矜貴墓地俾自己友,老廉同埋檢察當局都係因為收到投訴,至會開立卷宗進行深入調查。雖然最終都有可能不了了之,但亦係咁樣,我哋至有機會睇清楚阿立法主席,點樣打壓代議士追問呢個問題。所以話新聞自由係幾咁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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