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死亡條件(下)

早兩日大橋又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係繼上月尾鐵馬司機被大巴追撞輾斃之後第二單,前後相距時間只不過係半個月多啲,點解咁短時間又整一單大鑊嘢?上次鐵馬司機漁翁街上斜被交警截停後,竟然被後面巴士追撞輾斃。至於早兩日呢單,則係鐵馬乘客被司機失平衡下拋咗落路面,然後被旁邊駛經嘅發財大巴輾過而出事。新公交模式下巴士固定班次多咗,路面壓力相應大增,而鐵騎士則一直好享受自駕點對點嘅便捷出行,好耐都無使用過公交服務,兩樣加埋一齊就造成第一單慘劇嘅發生。而第二單意外則係車速問題引致意外發生,不過大巴司機竟然以為車到雜物,去到引橋至識打電話報警。事件反映大巴司機除咗唔留意路面情況之外,更顯示因為新公交模式下公共巴士班次時間有壓力,以及巴士夠大部無有怕等複雜嘅駕駛問題。小城而家嘅生活節奏越嚟越快,要出門都要用最快嘅時間抵達目的地。新公交模式諗住解決問題但係又唔成氣候,近排路面又經常周圍掘洞製造陷阱,完全係以上兩單慘劇發生嘅必要條件。然而呢兩個必要嘅死亡條件都係官府一手一腳搞出嚟,官府叫人盡量使用公交避免路面壓力增大,其實咁塞車嘅情況底下庶民根本都唔係好想才查車出街,佢哋搞出嚟嘅新公交模式運作唔暢順,達唔到預期目標叫庶民點信你?而原本可以好容易控制同埋解決嘅大巴數量問題,官府就一直唔出手。官府只要增加發牌條件要大巴有車位至可以購置,早就可以限制大巴數量增長而唔會有咁多大巴日日喺小城路面走動,而且大巴泊位不足,造成隧道口油站一帶不時出現驚險場面,遲早會再發生嚴重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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