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商會喺報紙刊登公開信,質疑官府輕軌招標門檻過高,要求投標公司要有曾經承辦五億元外海工程嘅經驗,根本就將本地業界拒諸門外。而商會嘅負責人兼代議士表明,發公開信係要官府制訂專業認證制度,以創造空間予小城嘅中小企。
講真,今次業界嘅行動大家都明白,因為輕軌建設乃一大項目,涉及唔少主幹以外嘅工程,都好似可以分一部分俾小城嘅公司參與。不過問題係鐵路系統小城從來都未做過,可以話無一間公司有經驗,咁你叫官府點樣批俾大家呢?況且輕軌涉及大眾安全嘅重大公眾利益,萬一日後出咗事,小城嘅中小企又負唔負擔得起責任嘅問題呢?我哋唔敢講外國大公司一定安全,只係經驗比各位豐富,起碼有安全比率嘅數字大家睇。再加上小城連進行驗收嘅一方,作為把關嘅官府都無呢種經驗,就更加只會向有經驗嘅公司招手,所以就算今次唔批俾大家都好正常。反而我會覺得,今次官府應該將工程判俾國際公司,但係要求佢哋搵本地公司合作進行技術轉移,教識大家點樣起鐵路同埋安全指標如何。咁樣,大家就可以喺第二期工程裏面進行投標,以示公平。當然,好多城市都唔會一次過起晒所有鐵路就算數,總會有第二期第三期,若果有心想喺輕軌工程上分一杯羹,好應該投放技術人員同埋時間去學習,之後至可以有道理同官府講點解唔批小城嘅公司做,而唔係一開始就話官府將個門檻定得太高,拒絕小城公司參與。不過坦白講外地唔少集體運輸系統,最終都交由外國公司做管理甚至營運,都係同本地公司有無好好學習有關,如果唔係全世界可以起現代鐵路嘅公司點解來來去去都得嗰幾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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