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從來都唔使負責(上)

一年一度司法年度又開始,知縣照例話優化司法機關設施,同埋培訓人才提升素質。問題係終審法官年年都問緊官府何時至有新大樓正式辦公室,同埋培訓到足夠嘅法官同檢察官幫手做嘢。事實上法院每年積壓嘅個案有增無減,唔係法官或檢控官唔做嘢。只係近年小城經濟活動大幅增加,而且開放賣賭亦增加咗唔少不同類型罪案,再加上近年庶民對提出訴訟維護權益嘅意識增加,令到法院就算幾努力,都唔能夠將案件積壓數字減低。雖然早前先至任命咗幾位年輕法官,以補充人力資源不足,不過只係杯水車薪幫唔到幾多。自從回歸後小城每年講緊司法改革、培訓人才、改善法院嘅運作效率。到今日講咗成十幾年,睇嚟睇去都唔見有乜嘢重力改善,反而每年又產生唔少新案件,垃圾會每年又審理同通過新法案,令到法院工作量大增,至於新法院大樓到而家都只係劃塊地出嚟,石仔都仲未有一舊。睇番咁多年以嚟除終審法院同垃圾會有獨立辦公建築物之外,其他法院都只能夠屈喺一間商業大廈嘅某一層,除對控辯雙方當時人十分唔方便之外,保安工作亦係一大難題。當年就算走資司長一案,亦都被唔少媒體嚟大廈走廊對到正咁影相,十分唔人道,亦都對案件審訊造成影響。過咗咁多年,情況依然無變。而律師公會理事長更開炮,以而家每年積壓案件嘅增長速度,唔明點解官府唔向外聘請足夠司法官嚟填補人力不足。可惜主要負責嘅官員,到而家都依然在位,懶理得大家每年開幕禮上都鬧一次,佢從來都唔使負責,問佢亦都唔會同你交代做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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